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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委协同京津冀晋蒙全面强化永定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监管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4-04-2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流域水土流失联防联控联治协作机制要求,日前,海委组织召开2024年永定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协同监管工作启动会,对永定河流域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全面排查和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查处行动作出动员部署。

会议指出,永定河是海河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生态屏障和生态廊道,此次海委联合永定河流域相关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开展水土流失协同监管工作,是贯彻水利部强化流域治理管理“四个统一”部署、构建流域区域协同监管格局的关键举措,对进一步推动创新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方式、提升流域水土保持监管能力走深走实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按照职责分工,对标目标任务及相关要求,锚定时间节点,压茬推进任务落实;要严格程序标准,从严从细从实开展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敢于较真碰硬;要提升监管水平和效能,聚焦“看住人为水土流失”目标,通过上下联动、左右协同,搭建交流学习平台,提高监管人员水土保持问题的发现和排查能力;要聚焦宣传引导,强化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切实增强社会公众水土保持意识,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此次协同监管由海委联合京津冀晋蒙5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各级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开展,按照“流域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工作原则,对永定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重点对存在水土保持、未批先建、未批先变、未批先弃、未验先投、未实施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或措施实施不符合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查处,为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保障流域生态安全提供支撑。此前,海委已印发通知,就协同监管的目标任务、工作范围和对象、组织分工、进度安排和有关要求作出部署。

海委水保处、水保中心站、京津冀晋蒙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永定河流域有关市(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加会议。

(供稿:海委水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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