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的通知
日期:2010-12-29 09:48:00 来自: 打印本文章中心各处室:
2010年1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新《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9号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实施,这是水土保持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新《水土保持法》的修订为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目标,以新《水土保持法》的实施为契机,为更好的全面推动中心的各项工作,希望各处室认真组织集中学习或自学,元旦后,中心将组织大家结合中心2011年工作,就如何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进行集体讨论,请大家结合本部门或本人的工作做好准备。
综 合 处
201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