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叶尔羌河錾高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开
日期:2024-08-26 15:29:46 来自: 打印本文章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相关规定,新疆新华錾高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已完成新疆叶尔羌河錾高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委托山合林(北京)水土保持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2024年7月24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车县召开了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
按照《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新疆叶尔羌河錾高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进行公开,对于公众反应的问题和意见,我公司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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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华錾高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