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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管中心主任邰源临带队对辽宁中部环线高速公路辽中至新民段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

日期:2010-07-22 14:13:00   来自:   打印本文章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巡视活动的通知》(办水保[2010]98号)要求,2010年7月21日,水利部植物管理中心主任邰源临带队对辽宁中部环线高速公路辽中至新民段水土保持工程进行了执法检查,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辽宁省水利厅参加检查。
    辽新高速公路是辽宁省交通厅承担建设管理的公路项目,水利部于2006年以水保函[2006]253号文对辽新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批复。该工程于2006年11月开工建设,2009年9月建成通车。检查组查看了项目施工现场,听取了建设、监理等单位的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检查组认为辽宁省交通厅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认识很高,建立了水土保持管理机构,落实了管理责任,能够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积极落实水土保持各项措施,尽量减少扰动地表面积,保护生态环境,在水土保持工作中取得较好的效果。
    检查组对辽新高速公路水土保持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对辽宁省交通厅建设管理的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和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履行法律责任,把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到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和培训,切实增强水土资源保护意识。二是要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特别是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制订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责任,积极采取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三是要对辽宁省范围内的高速公路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进行分类,已经建成通车的要尽快委托技术评估单位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争取尽快验收;新建和在建的要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和批文的要求,认真落实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工作,切实发挥好监理、监测单位的参谋、服务作用,保证工程的质量和效果。四是要加强与水利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定期报送水土保持工作进展情况及监理、监测工作情况,努力争取创建国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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