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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植物开发管理中心组织学习贯彻《水土保持法》

日期:2011-01-05 13:38:00   来自:   打印本文章

    新《水土保持法》于2010年12月25日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审议通过,并将于2011年3月1日公布施行。修订后的新《水土保持法》在强化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规划、预防保护、综合治理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均有重大突破。这是新时期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的重要举措。
    为了充分认识新《水土保持法》修订施行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新《水土保持法》学习宣传贯彻,增强依法防治水土流失能力,提升社会各界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2011年1月4日,水土保持植物开发管理中心邀请了水利部水保司监督处沈雪健处长做专题报告。沈处长从水土保持法修订的意义、必要性,主要内容及重点领域等多个方面对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解读,同时,大家结合具体工作,对新《水土保持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表示今后要继续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按照新的要求和目标推动中心的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中心同时还邀请了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针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主要内容,编制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本次活动为水土保持植物开发管理中心争先创优活动的组成部分,拟在通过定期的培训,提高员工业务素质,为中心工作开展提高内在能力。这样的活动还将定期举行。
    水土保持植物开发管理中心咨询设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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