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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疏勒河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水利部验收

日期:2011-07-30 14:03:00   来自:   打印本文章
     7月13至15日,水利部专家组对甘肃省河西走廊(疏勒河)农业灌溉暨移民安置综合开发项目进行水土保持设施专项竣工验收。7月15日,甘肃省河西走廊(疏勒河)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在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召开,水土保持项目通过了验收组验收。甘肃省水利厅副厅长何春三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疏勒河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峰,副局长、总工程师马德海,副局长张天革、杨富元、陆志雄出席了验收会议,验收组由黄河中上游管理局、水利部水土保持植物开发管理中心、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等有关单位(部门)的领导和专家组成。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会前查勘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会上,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和评估单位关于技术评估情况的汇报,以及水土保持监测等单位对有关情况的补充说明,进行了质询、讨论后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完成了水利部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工程建设期间,组织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了水土保持防治二级标准的目标值,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省水利厅副厅长何春三对疏勒河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表示祝贺。他指出,疏勒河项目自1996年开工建设以来,疏勒河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牢固树立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理念,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和义务,坚持水土保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有效地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任务,控制和减少了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保证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顺利通过了水利部的竣工验收。这一项目是我省第一个通过水利部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的水利项目,对推动全省生产建设项目、特别是水利项目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必将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全省水利部门将按照水利部和流域机构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有效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为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作用。
 河西走廊疏勒河农业灌溉暨移民安置综合开发项目是集水利灌排、农林牧开发、移民安置、环境保护和工业供水为一体,并兼顾水力发电的大型综合开发项目。工程于1996年5月开工,2008年12月完工。
 省疏勒河管理局各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验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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