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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顺利通过水利部验收

日期:2011-10-28 15:01:00   来自:   打印本文章
     2011年10月25日至26日,水利部水土保持植物开发管理中心邰源临主任、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有关人员一行在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对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的青海省同仁、平安两县进行了抽查验收。
    验收组按照水利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验收标准,全方面对同仁、平安两县在完善配套法规体系、增强监督管理机构能力、规范监督管理工作、健全监督管理制度等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在检查办公场所、查阅档案资料、听取工作汇报后,验收组一致认为,一是同仁、平安两县自2009年6月列入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以来,在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的情况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两县县委、县政府能够高度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制定了翔实的实施方案,完善了水土保持管理办法、方案审批、现场监督检查、设施验收等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三是全面实现了机构、人员、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取证设备装备的到位,增强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履行职责能力。四是实现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设施验收、规费征收、案件查处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健全了监督检查制度、水土保持重大案件(事件)通报制度、廉政建设制度、公示公告制度等。五是水土保持工作依法开展、规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扎实推进,较好的完成了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各项内容。
    经综合评定,同仁、平安两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达到了水利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验收标准,通过验收。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预防监督处 王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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