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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水洞沟电厂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水利部验收

日期:2012-01-12 15:09:00   来自:   打印本文章
    2012年1月9日至10日,水利部在宁夏银川市主持召开了宁夏水洞沟电厂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水利部水土保持植物开发管理中心,宁夏水利厅水土保持局,银川市水务局,灵武市水务局,建设单位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单位山合林(北京)水土保持技术有限公司,以及方案编制,主体设计,监理、监测和施工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宁夏水洞沟电厂一期工程位于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规模为2×660MW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建有燃料运输工程、水源及供水系统、排水系统、除灰渣系统和灰渣场等,2009年5月开工建设,2011年6月建成。
    建设单位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工程建设前期依法履行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手续,基建过程中优化主体设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注重临时防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做到了主体工程与水土保持工程同步建设,实现了“边施工边绿化,完成一片、绿化一片”的目的,防治效果明显,2010年被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评为水土保持先进单位。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六项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工程建设期间,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运行期间管理维护责任落实,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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