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30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4-12-16】 打印本文章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2024年11月1日—2021年11月30日我部对6个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6日—2025年1月1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10-63208000(水利部行政审批受理中心)
传 真:010-63206007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邮 编:100053
序号 | 文件名称 | 技术评审意见 | 水土保持方案 |
1 | 浙江省泰顺县垟溪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点击下载 | 点击下载 |
2 | 中国石化浙江舟山六横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点击下载 | 点击下载 |
3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江北新区国际校区新兴交叉学科创新研究中心2号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 — | — |
4 | 国产原创药物与干细胞诊疗研发能力提升-创新细胞技术研发平台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 — | — |
5 | 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新财经科技楼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 — | — |
6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测试分析中心大楼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