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2021年5月15日—2021年6月15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接受公告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1-06-15】 打印本文章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1年5月15日—2021年6月15日我部接受了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1年6月15日—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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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新疆吉音水利枢纽工程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音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