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启动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3-06-1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6月9日,水利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启动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国英出席会议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仇保利,司法部副部长左力出席会议并讲话。水利部副部长朱程清主持会议。
李国英指出,五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河湖安全保护执法力度,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的重要举措。要不断增强运用法治力量保护河湖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全面、更深入、更有效的协作,凝聚起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强大合力。
李国英强调,要锚定水事秩序明显好转、河湖安全持续改善、协作机制更加顺畅的目标,准确把握专项执法行动的原则要求。要坚持人民至上,聚焦防洪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河道采砂管理、水利基础设施安全等重点领域,推动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涉水突出问题,特别要加大对严重影响行洪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确保在主汛期前将阻水严重的违法问题全面整治到位。要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体推进河湖执法和监督检查,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重点盯办、共同查处,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规范化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问题线索,摸清安全风险底数,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执法案件台账,健全责任分解、督导落实、处置销号机制。要坚持协同推进,加强部门协同、流域协同、上下协同,形成上下贯通、联动推进河湖安全保护的工作格局。
李国英强调,此次专项执法行动领域广、时间紧、任务重,各级水利部门要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抓紧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要发挥好水利部门的牵头作用,主动对接各相关部门,加强执法协同,推进河湖安全保护协作长效机制落实落地。要探索和创新水行政监管与综合执法协同、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路径方法,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高河湖安全监管和水行政执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能力和水平。要广泛宣传水行政执法协作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营造全社会自觉尊法守法用法、支持河湖安全保护的良好氛围。
杨临萍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历来高度重视水资源保护和江河湖库治理工作,指导各级人民法院落实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在法治轨道上扎实服务推进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加强法治保障、明确目标导向,丰富裁判规则、强化案例指导,深化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坚持能动司法、拓展司法功能,深化协同合作、形成共治合力,推动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张雪樵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心怀“国之大者”,把保障河湖安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法定职责抓紧抓实抓好。要突出问题导向,加大对流域治理重点难点问题的办案力度。要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探索河湖安全保护路径。要坚持创新思维,会同流域管理机构深化流域内多部门沟通协作,加快跨行政区划水行政和检察信息协作平台建设。
仇保利指出,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震慑力度,深入推进长江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并积极配合开展黄河非法采砂打击整治工作。要加大巡逻防控力度,加强汛期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强化重点时段巡防和重点水域联防。要加大联动协作力度,与各部门密切配合,将打击犯罪、治安防控与源头治理深度融合。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做好河湖安全保护普法和宣传工作。
左力指出,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工作指导,积极协调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履行执法职责,严格查处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等重点领域违法案件。要加强监督检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行政执法质效提高。要加强协同配合,积极配合牵头部门的工作,强化与其他部门的工作协作,为实现专项执法行动工作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是五部门首次联合开展的执法行动,自2023年6月开始,至年底基本结束。五部门将持续开展违法线索排查、案件查处、监督检查,强化线索移送、挂牌督办、执法监督、宣传引导等各项工作,精诚合作、协同执法,共同维护好河湖安全。
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水利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各流域管理机构及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同志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会议。
(水利部网站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