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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东部地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施行十周年宣传活动全面启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宣传活动纪实

 吉林省水利厅继3月1日在长春市开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施行十周年暨《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修订施行七周年宣传活动后,3月5日,由吉林省水土保持局领导带队拉开省内东部地区宣传活动帷幕。

 一、上下联动,省、州、市三级集中宣传活动在延吉市时代广场启动。活动邀请了延吉市电视台、延边晨报的记者进行深入报道,现场设立了咨询台,通过接受采访、现场答疑、悬挂条幅,发放法律法规单行本、宣传画、宣传单等形式,有效提升社会公众水土保持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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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州、市三级联动宣传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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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卫视、延边晨报、水利局网站、社区、景区公众号同步宣传

  二、拓展平台,联合龙井市水利局走进政务大厅、广场、开放景区进一步开展宣传。通过在龙井市政务大厅、开放景区固定位置设置宣传台,走进服务单位、走向街头向工作人员、市民、游客讲解水土保持法等相关内容、发放宣传品等宣传,加强黑土资源战略意义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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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大厅、广场、景区宣传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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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企业张贴宣传画、发布宣传标语

  三、持续宣传,线上线下有机结合不断扩大宣传范围。吉林卫视发布宣传口号,延边晨报、延边广播电视台、景区公众号、水利局网站相继发布宣传活动报道,3月8日—9日,州、市水利局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深入到窗口单位、企业、社区等单位普及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知识,利用办公楼张贴宣传画、电子屏幕发布宣传标语,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水土保持的良好氛围。

(吉林省水土保持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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