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日是修订后的《水土保持法》施行十周年纪念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治水兴水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 进一步增强全区人民的水土保持法制观念和国策意识, 搞好修订后的《水土保持法》颁布施行十周年宣传纪念活动, 马龙区高度重视, 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收到良好效果。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1年,马龙区水务局对《水土保持法》宣传工作高度重视,年初,召开专题会议, 决定由分管水保的督察员李琼芬牵头做好《水土保持法》宣传工作, 水保办、水政股等部门有关人员为宣传具体责任人。工作职责的明确及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为此次宣传活动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加大宣传力度 (一) 明确宣传节点 确定每年3月为水土保持宣传月, 3月22日所在的周为宣传周,3月1日和3月22日为重点宣传日, 在此期间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 (二)注重宣传方式 1、利用网络宣传 马龙局利用“马龙区水务局工作群”“马龙区水务局党务群”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宣传学习。如2021年3月1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水利部、云南省水利厅、曲靖市水务局自2017年-2021年2月以来出台的生产建设项目有关文件收集整理后在工作群里宣传,让全局干部职工掌握了解水土保持有关政策法规。 2、召开会议宣传 一是利用职工会宣传。2021年3月1日,利用周一召开职工例会,对《水土保持法》及水利部、云南省水利厅、曲靖市水务局2021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进行学习宣传。 二是召开修订后的《水土保持法》施行十周年座谈会。2021年3月23日,利用召开《水土保持法》施行十周年座谈会,对水保委成员单位、部分生产建设单位广泛宣传《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水土流失危害、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预防保护、监督执法等工作,对全区的水土保持现状、水土流失情况等进行总结通报,对下步工作思路积极征求意见。 3、现场宣传 2021年3月22日,利用第二十九届“世界水日”和3月22日-28日第三十四届“中国水周”,在城区锦新集市入口宣传《水土保持法》,共悬挂水土保持宣传标语3幅、发放宣传画册200余份。 4、突出重点、兼顾全面 2021年以来,马龙区采取全面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对城区、集镇、公路沿线等人口密集区,利用广播、电视,发放和张贴宣传材料,书写标语等进行全面宣传;对容易产生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深入现场重点宣传,共深入生产建设单位发放马龙区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简易指南等各类纸质材料120余份。 (三)把好宣传对象 马龙区在对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同时,加大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宣传力度。在预防保护宣传上坚持面向领导,面向广大干部群众,面向生产建设单位,面向中小学生,特别是向决策层宣传;在小流域综合治理宣传上,设立小流域治理标志碑、工程建设标志牌、封禁管护警示牌,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建设标识等。 三、取得的效果 马龙区对《水土保持法》宣传安排早、力度大,覆盖面广,今年以来,全区共编报、审批水保方案25件,接受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6件。水土保持宣传及监督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有力地推动了全区的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水保执法地位显著提高,执法环境进一步优化,水土保持法制理念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广大干部群众的水土保持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企业主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的自觉性显著提高,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为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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