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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和意见报告的通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3-03-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国办发[1985]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现将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和意见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近两年来许多地方的水土保持工作有了新的进展,这是很可喜的。但这项工作需要坚持不懈地努力,才能取得长久的效益。希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把这项关系国计民生的事情办得更好,取得更大的成绩。
国务院
一九八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关于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和意见的报告
国务院:
  一九八二年五月,国务院批问候语成立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协调小组,六月间又发布了《水土保持工作条例》。我们于当年八月召开全国第四次水土保持工作会议,部署了贯彻《水土保持工作条例》和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现将协调小组成立两年多来的工作情况及今后意见报告如下:
 
 
  两年多来,由地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了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广大干部、群众根据“普遍宣传,坚决保护,重点治理”的要求,广泛开展了防治工作。特别是党在农村各项经济政策的落实,给水土保持工作带来了很多有利条件。这两年多来的水土保持工作,同已往比较起来,有四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在治理形式上,由过去统一治理,集体经营,逐步转向以户或联户承包治理为主。一九八三年初,中央领导同志肯定了山西省户包治理小流域的经验后,户包治理发展很快。如黄河中上游七个省、自治区的承包治理户,已发展到三百一十五万户,占整个农户的三分之一以上,承包治理小流域二十五万多条,面积五千九百多万亩,已初步治理22%。
  二是在治理措施上,由过去单一、分散治理转向按小流域为单元综合、集中治理。全国第四次水土保持工作会议确定,黄河流域的无定河、三川河、皇甫川,甘肃省定西县,海河流域的永定河上游,辽河流域的柳河,长江流域的葛洲坝库区和江西省兴国县,为全国八个重点治理地区,按小流域进行综合、集中治理。两年来,已完成治理面积五千六百八十五平方公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选择了一批小流域进行重点治理,初步治理一万七千多平方公里。
  三是在治理方式上,不少地方由过去单纯治理逐步转向经营开发性治理,使治理和开发利用结合起来。如福建省在水土流失区发展杨梅树,加工杨梅粉;广东省南雄县发展黑荆树,加工烤胶,梅县发展紫胶;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发展海红果加工,远销许多省市;山东省平邑县发展金银花等。他们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将治理水土流失同发展农、林、牧、副业结合起来,取得了一定效果。
  四是由过云的边治理边破坏,逐步转向防治并重、治管结合。由于落实了农业生产责任制,许多贫困山区群众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加上健全了法制,毁林开荒的现象在一些地区已显著减少,有些地方已开始着手退耕还林还牧。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封山育林面积已达三亿多亩。
 
 
  我国水土流失是严重的。解放初期统计,全国水土流失面积一百五十多万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面积的六分之一,分布在近一千个县的范围内。现已初步治理四十二万多平方公里,约占流失面积的四分之一,今后治理任务仍然很重。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有的地方注重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建设,对水土流失的危害认识不足,缺乏长期治理的思想,影响水土保持工作的持开展。
  二是有的地方对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只停留在一般号召上,没有采取切实措施,缺少抓住不放,一抓到底的精神。对组织领导、财力、物力等实际问题没有及时解决。
  三是有些基层单位和部门,没有按照《水土保持工作条例》的规定,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在工作中有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
  四是管理不严。少数粮食较紧、燃料短缺的贫困山区,乱开荒的现象仍未制止,特别是一些地方在采矿、筑路、修水库以及挖药材、烧砖瓦、开石等活动中,不注意保护山林植被,带来了新的水土流失。
 
 
  针对上述情况,建议各地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典型实例,运用各种宣传方式,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搞好水土保持,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山区致富 的长远大计,是关系祖国四化建设的重要事情。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作,重视技术人员培训,做好防治水土流失科学知识的普及工作。要根据当地情况尽快制定贯彻《水土保持工作条例》的实施细则,制定乡规民约,动员广大干部群众一起做好防治工作。
  二、大力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调整农业结构。对不适宜种粮食的地方,要根据规划逐步调整,做到地尽其利。特别是对二十五度以上的坡耕地,要坚决而有计划地退耕还林、还牧。对退耕需要解决的一些实际问题,如农业税减免、口粮供应等,应由当地政府切实解决。对退耕的坡地,实行“谁治理,谁受益”的政策。
  三、切实解决燃料短缺问题。许多山区群众的温饱问题已初步解决,但“锅下悉”(缺烧柴)的问题仍然存在,这是引起水土流失的一个重要因。建议这些地方在大力发展薪炭林的同时,积极推广节柴灶,有条件的地方应发展沼气、小水电,利用太阳能。对一些“柴老虎”,如砖瓦房厂、陶瓷厂、糖厂等单位,应限期改为烧煤。有煤炭资源地区,应积极发展小煤空投。对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煤炭供应,要在供应渠道和价格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以利这些地方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四、进一步推广和完善以户包为主要形式的责任制。对荒崇山峻岭、荒沟、荒坡,要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承包到户或联户治理,明确责、权、利,签订承包合同,发给土地使用证,帮助承包户进行规划,并在技术上给以指导,使承包户通过承包治理,提高经济效益,逐步富裕起来。
  五、层层抓好重点治理。全国要继续抓好八片重点地区的治理,争取十年内抓出成效。建议水土流失区在各项支农资金和地方财力中,集中一定的资金和相应的人力、物力,有计划地开展重点治理工作。
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地参照执行。
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协调小组
一九八五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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