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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周文智副部长在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的通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11-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农水监[1994]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计划单列市水利(水电)局,福建省水土保持委员会,各流域机构:
  现将周文智副部长在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贯彻的情况报部。
附件:周文智副部长在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一九九四年一月十七日
 
在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
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水利部副部长周文智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这次会议,是《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第一次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会议。国务院领导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陈俊生国务委员为大会写了贺信,并委托国务院秘书局派员参加会议;参加这次会议的有15个省厅和两个流域机构的领导及11个省厅水保部门的负责同志。甘肃省人民政府对会议给予了大力支持,路明副省长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地矿部、煤炭部、铁道部、治金部、农业部及国家土地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的代表出席了会议并在大会上发了言。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九个新闻单位的同志也应邀参加会议。会议期间,代表们到皋兰县进行了现场参观;有19位代表在会上交流了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及《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的经验和做法;会议表彰了33个先进集体和100个先进个人,为第一批验收合格的94个监督执法试点县颁发了合格证。由于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会议达到了预期目的。
  与会同志一致为为,这次会议是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的经验交流大会,是贯彻十四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水土保持执法工作的动员大会。
  现在,我根据大家的发言和同志们讨论的情况,讲几点意见。
  一、搞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是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长期以来,由于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水土流失不仅分布面广,流失程度剧烈,危害也十分严重。据遥感最新普查结果,全国水土流失面积367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38.2%。其中,水力侵蚀面积179万平方公里,风力侵蚀面积188万平方公里、全国各省、区、市都程度不同地存在水土流失问题。
  水土流失使生态环境恶化,土地生产力大幅度下降,耕地减少,江河淤塞,旱涝灾害加剧。我国人口多,人均水土资源相对匮乏,农用耕地有限,后备的农业土地资源又不多,且开发利用的难度越来越大。因此,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人均占有资源数量将会持续下降。面对这样严峻的形势,我们必须千方百计保护水土资源,科学地、合理地开发利用水土资源,这是保持农业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对水土资源的需求日益剧增,我们必须在生产建设和资源开发活动中十分注意生态环境问题。长期以来,由于一些单位和个人缺乏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开发建设活动中滥垦滥伐,任意破坏地貌植被,使当地的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如晋陕蒙接壤地区,一些地方和单位,滥采、滥挖,甚至在河道开煤矿、设障,随意向河道滥弃土渣。使这一地区
  水土流失加剧,给当地和相关地区社会经济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据我们调查了解,全国有此地区出现一边治理、一边破坏,甚至破坏速度大于治理速度。据统计,山西省解放以来新发生水土流失面积13万平方公里,每年人为向黄河输送泥沙6000万吨全省总量的13%;吉林省前几年治理面积与新发生面积之比为1125,辽宁省为1136。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七·五”期间每年人为新增的水土流失面积近2万平方公里,且呈扩大的趋势。建国40年来,因水土流失全国累计减少的耕地达4000多万亩,初步估算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在100亿元左右。水土流失已成为农业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如果不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控制水土流失,不仅影响当前经济的发展和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实现,而且遗患子孙后代。我们必须从人口、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搞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和防治人为水土流失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水土资源破坏容易治理难。据测算,形成1厘米厚的土层需要200400年的时间,而一旦破坏,可在很短时间内使大片肥沃的土地失去生产能力,成为不毛之地,即使花费再大的投入进行治理,也很难恢复原貌,因此必须把预防监督放在首位。《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要依法加强水土资源的保护。实践证明,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是一项费省效宏的工作,是防治水土流失最有力的措施之一。各省、区、市一定要核算出监督执法的综合效益。加强监督执法,防止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可以防患于未然,减少对国土资源的破坏和危害,事半功倍。因为它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兴旺发达,从这个意义上说,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就是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水土资源的“国土卫士”,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工作。今后我们每年都要召开一次这样的会议,监督执法工作要常抓不懈。只要大家坚持不懈地努力工作,我国水土流失严重的局面就会得到扭转,水土资源面临的严峻形势一定会逐步得到改善。
  二、第一批试点工作的情况和基本经验
  1991629日《水土保持法》颁布以来,为了全面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在全国确定了108个县(市、区)作为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县。这些县(市、区)中,有的是开发建设集中,造成人为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有的是植被较好需要重点预防保护的地区;有的在沿海开放地区;有的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总之,这些县分布在25个省、区、市和9个计划单位,代表了不同的人为水土流失类型区。开展试点工作一年来,在各试点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经过各级水利水保部门的努力和各行各业的支持,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今年九、十月,以省(市、区)为单位,有关流域机构参加,按照水利部规定的验收标准,对试点县监督执法工作进行了认真的验收。在试点过程中,涌现出一批敢于执法,善于执法,不徇私情,秉公执法的先进个人,也涌现出一批团结战斗、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为全国各地的水土保持监督机构和监督检查员做出了榜样。一年来的试点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广泛宣传,大造舆论是开展监督执法的前提。
  实践证明,要贯彻执行好《水土保持法》,首先必须搞好宣传工作,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让广大干部群众和开发建设单位懂法守法执法,才能得到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各试点县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宣传活动,形式多,声势大,效果好。一年来,试点县共举行各种宣传活动9036次,各级领导发表电视讲话数百次,受教育的人数达80%以上。陕西省着重抓“三个面向”和“四个结合”,限宣传对象面向领导,面向生产建设单位,面向广大群众;宣传方法上采取广度与深度结合,对外与对内结合,经常与集中结合,一般与重点结合,做到既向上面又向下面,既对社会又对内部,形成全方位的宣传格局。江西赣州地区印发宣传材料6万份,全区受教育人数500多万人次。山西省古交市刷写固定标语1500余条,做标语牌140个,固定过路门标7座,在山上用石头摆写大字标语7条,十分醒目。黑龙江6县共出动宣传车507台次,辽宁出动900台次,有的利用秧歌队、鼓乐队、彩旗队编排文艺节目进行宣传。广东紫金县举办《水土保持法》培训班,有200多名乡镇以上干部受到教育。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不少试点县都把《水土保持法》纳入“二·五”普法计划。试点县(市)宣传工作搞得好,一是由于领导重视,县委、县政府
领导上街参加宣传,在广播电视里发表讲话;二是有周密的宣传计划,经费有保证。据统计,试点县共安排宣传经费314万元。黑龙江省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6个试点县、乡两级财政共安排612万元用于宣传。山西省古交市一年安排12万元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广泛宣传,提高了人们的水土保持意识,增强了守法、执法的自觉性。如辽宁省9个试点县在审批的2029项水土保持方案中,由生产建设单位主动申报的占80%,而试点以前仅有几个项目主动申报。这足以说明宣传的巨大作用。
  2、领导重视,监督机构健全是搞好执法工作的保证。
  这次试点工作自始至终受到各级政府和业务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摆上了各试点县(市、山东烟台市及临沂地区和湖南长沙市在推动监督机构建设中成绩突出。这些地、市所辖的县(市、区)全部成立了监督执法机构,形成完整的监督执法体系。
  3、制定地方配套法规,规范执法文书,建立有关制度是开展执法工作的必要条件。
  为了切实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各试点县不等不靠,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操作性强的地方配套法规,共颁布地方配套法规271项。同时,规范了执法文书,建立了一系列有关制度,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做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验收合格的94个试点县(市、区)都颁布了《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细则)》,具体规定了水土保持机构的职责,监督机构建设的职责和纪律,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及收费标准;明确了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确定了查处案件的程序,有的还由乡(镇)依据法规制定了乡规民约。同时,规范了水土保持执法文书,概括起来有十大文书,即《受理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登记表》、《立案报告表》、《调查勘验笔录》、《调查报告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复议决定书》、《申请执行书》、《收执回证》、《结案报告书》等。此外,还建立了一整套监督管理制度。一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二是“三同时”制度;三是现场监督检查制度,水土保持监督人员必须持证进入施工现场对执行《水土保持法》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年检制度,要求对有关生产建设项目防治水土流失情况除经常性检查外,每年必须检查一次,办理有关手续;五是收缴水土流失防治费(含补偿费)制度。
  4、全面普查人为水土流失现状,是制定预防监督区划、规划的依据。
  各试点县(市)在开展执法前都进行了人为水土流失普查工作,摸清了人为水土流失的状况,对有关资源开发,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体开采所造成的水土流失情况,都分类建立了档案。据统计,试点县共有各类开发建设项目13900个,实施预防保护的面积为85489万亩。许多县在普查的基础上绘制了水土流失分布图、划定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并由县(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有的还设立了标志牌,对不同的监督管理类型制订了规划和具体措施。山西、陕西等省采取了统一组织,统一格式,统一时间的办法,对全省工矿企业、交通等生产与基本建设项目和群众性开发利用资源等活动,进行了全面的普查,摸清了生产与建设项目的分布范围、规模大小及危害程度。山东省九个试点县(市、区)在普查的基础上制定了预防监督规划,共规划预防管护面积310万亩,监督区面积365万亩。
  5、抓好“三权”,是搞好执法工作的关键。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必须抓好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收缴水土流失防治费和监督检查各方面执行《水土保持法》情况等“三权”。这些权力是《水土保持法》赋予水土保持监督机构的重要职责,也是执法的关键。试点县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11121个,审批率达80%以上;收缴水土流失防治费1783万元(包括水土流失补偿费524万元)。四川、云南等省由水土保持委员会和省计委联合发出《关于在资源开发和基本建设中按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的通知》,要求各级计划部门在立项时严格把关,没有水土保持监督机构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不予立项,推动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审批工作。陕西省在试点过程中制定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申请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写大纲》、《水土保持许可证》、《水土保持方案年检表》等,形成申请一登记一审批一发证一检查一验收等整套审批管理程序,并且办理了水土保持检查证,收费许可证,罚没许可证。12个试点县审批水土保持方案957个,征收水土流失防治费(含补偿费)45万元,督促生产建设单位按水土保持方案投入治理资金500万元,实施预防保护面积927万亩,查处违法案件140多起。山西省水利厅、财政厅、物价局联合发出关于征收水土流失治理费、补偿费的文件,各试点县(市)都办理了收费许可手续。古交市一年收缴水土流失补偿费130万元,对新上项目在审批手续上严格把关,先缴补偿费后办手续。山东省一年审批新上项目89项,已建和在建项目507项,收缴水土流失防治费642万元,补偿费246万元,促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行治理投入资金6267万元。青岛市黄岛区从1991年至今收缴水土流失防治费500万元。他们的作法:一是由土地等有关部问代收;二是依法收费;三是合理使用防治费,80%的防治费由财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20%用于监督监测工作。陕西省潼关县,按照“讲明来意,出示证件,宣传法规,查看现场”的原则开展监督工作,他们监督的主要对象是从事采金的单位、个人,他们秉公办事、不为金钱诱惑。综上所述,抓好“三权”,不仅有效地防止了水土流失,而且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水土保持法制观念,增强了生产建设单位、个体开采者防治水土流失的意识和自觉性。据不完全统计,试点县各开发建设单位共投资128099万元治理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动用土石方22亿方,治理面积116万亩。
  6、查处大案要案,是推动监督执法工作的有效途径。
  许多试点县(市)都是以抓大案要案为突破口,从而体现了《水土保持法》的权威,提高了水土保持工作的知名度。试点县共查处违法案件993起,平均结案率为83%,共罚款103万元,关闭了一批违法厂矿,对重大责任者追究了刑事责任。如辽宁省凤城、本溪、抚顺等县(市)排除各方面的干扰和阻力,对东北电业管理局架设输变电工程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震动全省,维护了《水土保持法》的尊严。特别是凤城县李绍有局长“宁肯丢掉乌沙帽,也要打赢这场官司”的执法精神,值得全国所有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者学习。他们查处大案过程中,敢于碰硬,知难而进,积极争取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上下联合办案;水保执法人员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执法有据;严格遵循办案程序。陕西省查处了“三铜”一级公路乱弃废土和长庆石油勘探部门、华北石油地质局,在风蚀区勘探天然气毁坏地貌植被的大案。山西省抓了神朔铁路施工乱弃土石的违法案件。甘肃省重点查处宝中铁路和成县白银矿的违法案件等等。多数试点县(市)都选择了一些造成水土流失的大案要案作为查处重点,并且取得了明显成效,推动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全面开展。
  7、部门配合,联合执法,是搞好监督执法工作的有力措施。
  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需要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才能收到好的效果。辽宁等省的试点县(市)政府都明确规定,要求各有关部门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机构做好监督执法工作。因此,多数试点县的计划。财政、土地、矿管、工商等部门、在审批与水土保持有关的生产建设项目时,做到没有水土保持许可证计委不预立项,土地部门不批土地,工商部门不发给营业执照等,使绝大多数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在申请立项前,制定了水土保持方案,并经过水土保持监督机构审批,有效地控制了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陕西省三原县在查处“三铜”公路违法案件时,得到了县人民法院的强有力支持。湖北巴东县,安徽黄山市,江西赣州地区的信丰、兴国县,福建省的清流、寿宁等试点县,在司法部门的支持下成立了人民法院《水土保持法》执行室,执法效果十分明显。许多试点县(市)的司法部门把《水土保持法》的宣传列入“二五”普法计划中;教育部门在中小学开设了专门的水土保持课程;河北省在开展监督执法试点过程中,得到了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拨出专款支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的开展。
  8、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是监督执法必须遵循的一顶原则
  监督执法就是服务,是为搞好社会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发展服务的。陕西等省探索的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的经验,值得借鉴。他们一方面为开发建设单位防治水土流失提供技术服务,及时解决防治水土流失中的问题。另一方面,通过为开发建议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帮助进行可行性论证,指导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向这些单位和个人提供技术服务和咨询,取得适当报酬,增强监督执法队伍的自身活力,达到更好地为监督执法服务的目的。
  大量的事实表明,全国第一批监督执法试点工作是成功的,成效是显著的。但是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由于主观和客观各种因素的影响,尚存在不少需要深化认识和解决的问题。一是各地发展很不平衡,少数试点县监督执法工作起色不大;二是有的水利水保部门的领导同志,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不重视,抓的不得力,畏难情绪严重,存在着躲、怕、难的思想,严重地影响水保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三是有些地区的个别领导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问题比较严重;四是从整体上看,宣传工作跟不上,一些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五是监督执法经费不足,影响了监督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六是对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不够,素质较低,执法办案能力较差。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说到底是领导不力造成的。
  三、今后任务与要求
  1993年初,国务院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中对监督执法工作强调了六个方面的重点内容:一是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建立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责任制;二是要求开发建设项目必须有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机构审批、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否则计划部门不予立项;三是全国从上到下建立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体系;四是要求安排20%的水土保持经费用于预防监督;五是要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证。六是对已发挥效益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要按库区流域防治任务的需要,每年从收取的水费、电费中提取部分资金,用于库区及其上游的水土保持工作。八月一日,国务院发布了《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对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提出了明确的可操作性要求。根据国务院的要求,水利部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决定成立水土保持司。这些都为开展监督执法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根据我国水旱灾害频繁,历史造成水土流失严重的状况,以及建设社会主义市场体制,加快改革开放,实现四个现代化奔小康的要求,坚持搞好水利水保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把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搞好。各省、区、市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对水土保持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在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的同时,加强预防管护,坚决制止人为破坏,从根本上扭转新的水土流失严重的局面。
  (一)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国发[1993]5号文件要求,转变观念,强化监督。
  水土保持工作包括预防监督与治理两大部分,二者缺一不可。在过去几十年中,各地为了改变农业生产条件,要求加快治理,“一条腿走路”,实践证明,成效不理想。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水土保持法》确立了“预防为主”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这是付出了沉重代价才换来的。因此,不把预防监督工作摆到首位,就会重走“边治理边破坏、先破坏后治理,大家破坏、国家治理”的老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必须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克服“躲、怕、难”的思想,给政府当好参谋,强化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按《实施条例》和国务院5号文件精神,真正建立起“领导任期内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层层把关,控制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二)广泛深入地宣传《水土保持法》及《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宣传《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贯穿于执法的全过程。明年是《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三周年,各地要很好地结合当地实际,掀起一个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的宣传高潮,要做到规模大,声势大,力争做到每户和每个中小学生有一套完整的水土保持法规小册子,使之家喻户晓。各地必须制定周密的宣传计划,落实宣传经费,安排专人负责,各级主要领导一定要亲自抓好这项工作,宁可少治理一条小流域,也要把宣传工作搞好。通过大力宣传,减少违法案件的发生,使人人懂法知法,自觉守法,才能有成效。在宣传形式上,要多种多样,喜闻乐见,要不断提高水平,使群众对水土保持法规有个广泛深入地理解。宣传工作既要长年进行,又要集中宣传,我们现在有先进的宣传通信手段,新闻、文化等单位也会继续支持我们开展好这项工作的,因此,建议各地把宣传《水土保持法》纳入当地“二·五”普法教育内容,有些省既定的宣传月、宣传周或宣传日,要更有成效地开展下去。
  (三)继续推动监督执法体系建设。
  各省、区、市尚未建立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领导小组的要抓紧建立,并要督促尚未建立水土保持监督机构的县(市)尽快建立,要象黑龙江、陕西、甘肃、山东、福建等省那样下大力气推动监督机构建设。同时要认真落实国务院5号文件要求,从现有水土保持经费中拿出20%用于预防监督和管护工作,认真搞好监督执法队伍建设,要为各级水土保持监督机构配备必要的执法设备,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要加强对水土保持监督人员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坚持先培训、后上岗。要和水利工作会议提出的建立五个体系有机结合起来,要通过深化水利改革建立起良好的水利水保监督执法体制,把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成为思想过硬,作风顽强,精通业务,特别能战斗的队伍。
  (四)加快各级《水土保持法》配套法规和规章制度建设。
  目前全国已有11个省、市制定了《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并颁布实施,还有一些省制定了有关规章制度,为顺利开展监督执法工作创造了条件,但仍有一些省制定配套法规工作进展缓慢,影响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国务院最近发出了“关于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决定”,要求加快地方立法进程。1994年,省一级《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都要出台,并要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规定,发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管理办法》和《水土流失防治费、补偿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办法》,同时也要推动各县(市)的地方配套法规建设。
  (五)巩固好第一批试点成果,认真抓好第二批试点工作。
  试点县(市)验收合格仅仅是监督执法工作的起步,各级水利水保部门的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必须充分认识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始终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来抓。全国第一批执法试点工作要在巩固好现有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地上台阶上水平。在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上,在法规制度的健全完善上,在执法的效果上都需要不断地向纵深发展,真正做到监督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为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创造更丰富的经验。水利部对第一批试点将跟踪考绩。被列入第二批全国执法试点的县,会后要立即开始行动,工作起点要高,严格按水利部农水监[199240号文《关于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的通知》精神开展工作。根据第一批试点开展的经验,各地首先要制定好试点实施方案,广泛宣传《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抓紧制定当地配套法规,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全面开展普查规划等工作。希望第二批试点做出更好的成绩,为全国水保监督执法提供更丰富的经验。在此基础上,各省市也要层层办试点,加快步伐,力争在1994年全面展开。流域机构要配合部里抓好第二批试点和面上监督执法的检查工作。
  (六)上下配合,横向联合,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一个省、一个地区、一个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要打开局面,就要认真查处大案要案。要敢于碰硬,讲求策略,和有关部门配合好,团结奋战,共同搞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会后,各省、区、市都要根据本地情况,对造成水土流失危害严重、地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集中力量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地(市)、县(市)也要这样做。在这方面,流域机构要转变职能,认真负起责任,协助地方抓好流域内人为水土流失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要严格执法。
  (七)国家重点治理县必须是监督执法模范县。
  国家重点治理县(市)必须达到全国执法试点县的标准,决不允许一边治理一边又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各重点治理县会后要对照执法试点县的验收标准,抓紧划定防治保护区。要设立标志牌,划界确权,明确使用权属,加强监督管护。要采取措施保护好现有治理成果,凡是治理验收过的流域和防护区,都要有专门的监督管护人员和乡规民约。监督管护人员实行责任制,报酬与工效挂钩。明年在验收第二批执法试点的同时,要验收全国重点治理区的县,凡是达不到标准的,停止安排重点治理资金。
  (八)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必须马上开展起来
  长期以来,我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一直滞后于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宏观决策的需要。《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国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并予以公告”。今年国务院发布的《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又作了进一步详细的规定。邹家华副总理和陈俊生国务委员曾多次指出要对大江大河的泥沙和水土流失进行监测、预报。这充分说明建立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必须认真落实。为了尽快使这项工作开展起来,水利部农水司已经组织编写了《水土保持监测网络规划大纲》,并己发各省、区、市,请各地务必尽快组织力量开展规划,以便汇总后报国家计委立项实施。要落实省水利(水电)厅、局的责任,指定一名厅长抓好此项工作,请各省、区、市代表回去后向厅、局一把手汇报。
  借此机会,讲一下冬春水利建设问题。全国冬春水利建设按季节从北向南已经全面展开,现在正是黄河、长江以南大干水利的黄金季节。一年一度的冬春水利建设是为下一年度做好防汛抗旱的准备工作,是完成本年度水利任务是黄金季节。我们说的冬春水利建设是大水利,包括国家重点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大江大河、大湖的治理,排灌站的改造,中低产田的改造,“八五”期间有效灌溉面积的完成,电气化县建设,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是全面的。陈俊生同志在全国冬春水利建设电话会议上做了重要《差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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