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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工作的通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11-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办水保[1999]62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电)局:
    为做好1999年水土保持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牢固树立水土保持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战略地位,进一步落实《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现就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刻认识加强水土保持宣传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水土流失已成为我国的头号环境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届一中全会上强调,“大江大河中上游地区的水土保持和流域综合治理,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根本性措施,必须高度重视。做好规划,坚持不懈,长期奋斗”。朱镕基总理于1998年7月在视察鄂湘两省抗洪抢险时指出,“做好江河上游地区的水土保持工作,保护生态环境,对减少江河湖泥沙淤积,提高防洪能力具有根本性的作用,各地一定要下决心抓好这件关系子孙后代的大事”。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中央十五号文件对“灾后重建、整治江湖、兴修水利”做出了重大部署,把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江河湖和水库泥沙淤积作为灾后重建的重要内容,要求大力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加大退耕还林和坡改梯力度,保护植被,加快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步伐。朱镕基总理在今年召开的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开展大规模的植树造林种草,抓好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治理水土流失,为子孙后代留下青山绿水”。
    各级水利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刻领会中央领导同志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战略部署,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水土保持宣传的重要性。要把水土保持宣传工作摆在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宣传计划,采取有效措施,配备得力人员,落实必要经费。通过几年的努力,使水土保持宣传工作登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明确指导思想,确立总体目标
    水土保持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水土保持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经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以《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为指导,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新闻宣传力度,为促进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事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水土保持宣传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国务院确定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15年初见成效”、“30年大见成效”和“到2l世纪中叶实现山青水秀、江河清澈”三大目标为着力点,通过组织经常性、阶段性、战略性的宣传战役,争取3~5年,使“水土保持是我国必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得到进一步贯彻;使“水土流失是中国的头号环境问题”在全社会达成广泛的共识;使“水土保持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根本措施”和“水土保持工作对于保护生态环境,减少江河湖泥沙淤积,提高防洪能力具有根本性的作用”在全社会得到广泛的传播;使“水土保持必须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治理”的方针得到全面的落实。
    三、今年水土保持宣传重点
    今年水土保持宣传的思路是:围绕建国50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20年来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和七大流域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弘扬成就,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围绕我国的水利建设,大力宣传水土保持是江河治理的一项根本措施;围绕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突出宣传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是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围绕我国的经济建设和山丘区群众的脱贫致富,着重宣传以大流域为依托,以小流域为单元,以县为单位,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经济发展,符合中国国情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成功之路。
    各地要围绕以下宣传重点,组织、落实好本流域、本省(区、市)的水土保持宣传工作:
    (一)大力宣传水土保持改革发展的做法、经验与成果,特别是以户承包、租赁、股份合作和“四荒”拍卖的经验与取得的成就。
(二)大力宣传长江、黄河等七大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辉煌成就,尤其是“长治”10年和黄河水土保持20年的成果和经验。
    (三)大力宣传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十百千”示范工程。
    (四)大力宣传兴国、定西、庄浪、延安、榆林等水土保持典型单位、模范人物的成功做法和先进事迹。
    (五)大力宣传水土保持科技成果,特别是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探索的成功经验和建立的技术体系及其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巨大贡献。
    (六)大力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宣传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取得的巨大成效和典型事例,加强水土保持新闻舆论监督。
    四、加强组织管理,落实宣传措施
    加强组织管理,落实宣传措施是搞好水土保持宣传的基本保。主要要求是:
    (一)各级水土保持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水土保持宣传工作的领导,制定宣传计划,明确宣传专(兼)职人员,落实宣传经费,以保障各项宣传工作任务得到落实。
    (二)建立完善水土保持新闻宣传网络。新闻媒介是水土保持宣传的舆论主体,也是检验水土保持宣传力度和质量的重要标志。各级水土保持部门要积极、主动与电视、广播、报刊等各新闻单位联系,及时提供新闻信息,为记者采访提供便利条件,使每一项宣传活动做到优质、高效。
    (三)建立重大新闻题材报送制度。各地要定期向水利部报送水土保持重大举措、防治成就、典型经验、先进人物以及发生的重大问题等重要新闻素材。
    (四)建立水土保持宣传通讯员网络。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水土保持部门要推荐1~2名事业心强,文字能力好,熟悉水土保持工作的同志为通讯员,形成全国水土保持宣传通讯网络,具体承担宣传的组织管理、新闻联络、文章撰写和素材组织工作。
    (五)请各地于每年元月底以前,将上一年的水土保持宣传工作总结和当年的水土保持宣传计划报送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请各地于1999年5月20日前,将水土保持宣传工作负责人、通讯员名单和联系电话、1998年的宣传工作总结和1999年宣传计划报送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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