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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印发李鹏委员长、布赫副委员在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座谈会上讲话的通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5-06-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水保〔2000〕371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电、水务)局,福建省水土保持委员会:
  为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九周年,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今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和水利部联合召开了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座谈会。现将李鹏委员长、布赫副委员长在座谈会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贯彻落实。请于11月底前将贯彻落实情况用书面形式报水土保持司。
二000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李鹏委员长在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0年6月29日)
 
同志们:
  今天,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水利部召开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座谈会,这是十分必要的。刚才听了有关部门关于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情况的汇报,讲得很好。现在我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
  由于我国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和长期以来一些不合理的生产建设活动,导致了不少地方水土流失严重和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使土地沙化、石化、退化,加剧了水旱风沙灾害,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大制约因素。就我国的国情来说,搞好水土保持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我国是一个水旱灾害频繁的国家,人均占有水资源低于世界平均水平,降雨量的时空分布很不均衡,有的地区达到1000毫米以上,而大部分西北干旱地区只有200毫米。全国的七大江河都有防洪问题,洪水季节基本上都集中在7月~8月。一些地方旱灾频繁发生,情况也很严重。我国1/3的国土面积存在着水土流失问题,每年流失土壤约50亿吨,仅黄河流域就高达16亿吨。全国每年因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约有l万平方公里,相当于北京市土地总面积的2/3,这个问题是很严重的。流失的泥沙一部分沉积在河床上,导致水位高、险情多、危害大。水旱灾害加上水土流失给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造成很大的危害,这个现实不可低估。我国发生的一系列水旱、风沙灾害,特别是今年北方地区多次发生大范围的扬沙、沙尘暴天气,都与水土流失加剧、生态环境恶化有着密切的关系,这给我们一次又一次敲响了警钟。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水土流失问题,不但会影响我国当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从长远来看,还会影响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对此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
  《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后,国务院各部门,各省、区、市,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1998年长江大水以后,国务院又采取了很多措施,对水土保持以及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加大了力度,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根据我国人多地少、水土资源十分紧缺、水土流失严重的国情,还要进一步认识到保护水土资源就是保护我们当代人和子孙后代的生存基础。必须依法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采取多种手段对水土流失地区进行综合治理,这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必须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二、关于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
  水土保持工作一定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当前,我们应当将综合治理长江、黄河流域中上游地区水土流失作为重点,抓紧抓好。治理黄河流域水土流失的重点是河口到龙门区间的黄土高原地区,这一区域有10万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这个地区不完全是干旱地区,降雨量大约有400毫米~600毫米左右,陕北延安是400毫米~500毫米左右,林木还是可以生长的。但是,由于长期以来一些不合理的生产建设活动,植被逐渐被破坏,造成水土流失加剧,生态环境恶化。进入黄河的泥沙每年约有4亿吨沉积在河床,通过修建水库可以使泥沙沉积在水库里,比如小浪底水库就有这方面的作用,在碛口还可以修建第二个水库,这样虽然可以延长河床泥沙淤积的时间,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泥沙问题。根本解决黄河泥沙的问题,还是要靠加强中上游地区的水土保持工作。
  建国50年来,我们治理了黄河流域将近1/3的水土流失面积,说明水土流失是可以治理的。我到过陕西洛川县,看到全县普遍推行封山育林,恢复植被,效果很好。我们要继续加大治理黄河的工作力度,经过10年、30年,甚至50年后,能够对其余2/3的水土流失面积进行治理,黄河的问题就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所以说,几千年来没有解决的问题,在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由我们这一代、下一代、或下下一代的不断努力,到下个世纪的中叶,我国建成现代化国家的时候,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那时山变绿了,水变清了,实现了山川秀美,这将是巨大的历史成就。
  三、关于退耕还林还草问题
  退耕还林还草是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的一个重点和热点问题。我国不少地方水土流失严重,主要是由于森林、草原植被遭到了破坏。也就是说,除了气候变化、自然灾害,人为不合理的生产建设活动也是造成水土流失的重要原因。所以,中央做出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的决策是正确的,是极其重要的。退耕还林还草工作要因地制宜,有计划地逐步加以实施,并且在可能的条件下加大工作力度。同时,也要看到它的艰巨性、复杂性,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退耕还林还草是一项综合性工程,要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精心安排,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在实施退耕的时候,农民靠补助的粮食可以解决目前的生活问题,但从长远来看,粮食问题、生活出路问题如果解决不好,退耕后恢复的植被还有可能重新遭到破坏。社科院两位研究员写了一份材料,介绍宁夏西吉地区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实行了退耕还林,它是国际粮农组织支持的一个项目,总共投入人民币近1亿元,对一大批土地实行退耕还林,每亩地退耕时补助了100公斤粮食,但是现在80%已经退耕后的林草植被又遭受了破坏。这个项目1985年通过了鉴定,工程已经完成了,树也栽起来了,但是15年以后又被破坏了。原因当然很多,但其中有两条是最重要的,一是人口增长过快,这个县原来只有30万人口,现在增长到45万人;二是退耕还林以后,农民的生活出路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当地群众没有生计,只得再砍树种田。当时退耕还林没有实行综合治理,而是搞单项工程,所以退耕还林的成果不能得到巩固。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成果怎样才能保持住,关键是要实行综合治理,解决好农民的生活出路。刚才有的同志讲,25度以上的陡坡地开垦是造成水土流失的一个重要原因,我认为这个分析是正确的。现在我们第一步应当努力做到严格禁止新的陡坡开垦;第二步对已经开垦的陡坡地,要有步骤地逐步退耕还林还草,在退耕的同时要解决好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陡坡地退耕还林以后,农民的粮食不是一次性补助就完了,要靠国家年年补助,还有运输问题,这样长期依赖国家是难以为继的,这些都需要认真加以研究。
  总之,退耕还林还草一定要实行综合治理,解决好农民的生活出路,这样退耕以后才能做到稳得住,不反弹,使中央的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在加强水土保持和退耕还林还草工作中,我们要特别注意依靠科技进步的问题。要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旱作农业,把水土保持工作同当地人民群众脱贫致富紧密结合起来。对能够保持水土的现有梯田要继续加固,改造提高,进一步发挥效益,使水土资源得到保护和合理利用。
 
  四、关于草原保护和建设问题
  今年北方地区多次发生大范围的扬沙、沙尘暴天气,固然有气候的原因,如干旱、风大等,但草原遭受破坏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要十分重视草原植被的恢复和保护,首先是保护。草原对水土保持的作用是很大的,而投入又比较小,希望水利部门、林业部门、农业部门根据《水土保持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把这项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国家也应该给予较多的投入和支持,而且要充分发动群众把这件事情办好。过去内蒙古自治区的粮食要从外地运进去,现在能够做到自给,而且有结余,在这种情况下,完全有条件实行退耕还草。发展畜牧业要以草定畜,不能再超载放牧。事实证明,超载放牧是导致草原退化甚至沙化的重要原因。养畜的品种应该有所选择,要大力推广优良品种,淘汰落后的品种,山羊对草原植被的破坏是很厉害的。对草原建设和改造,对草原畜牧业的科技进步,包括科学放牧都要高度重视。很多畜牧业比较发达的国家都搞草库仑,采取打井、围栏、封育、轮牧等先进的放牧方式。我在新西兰看到,他们实行舍饲养畜,牧草品种主要是三叶草,它营养很丰富,施化肥产草量很高。总之,我们要很好地认识沙尘暴的发生和草地植被破坏的关系,加大草原保护和建设的力度,这也是进一步搞好防治水土流失的一项重要工作。
 
  五、关于西部大开发中的水土保持问题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中央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在西部大开发进程中,要从实际出发,建设一些基础设施项目,上一些工程。项目工程要注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能盲目上马,不能一哄而起,在投资方向上要认真进行可行性研究。还要强调在西部大开发中,各有关部门和各地方都要注意保护生态环境,防止造成新的水土流失。要坚持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就是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我认为水土保持“三同时”原则是一项成功的经验和制度,应当依法坚持实行。
  今后,西部干旱地区农业的发展,不再主要是靠扩大耕地面积,而是要努力提高农产品单位面积产量、品质和效益,靠增加科技投入,发展生物工程,推广节水农业。现在西部干旱地区,一方面水资源缺乏,另一方面水资源的浪费又很严重。我到以色列去看过,他们一亩耕地100立方米的水就够了,而我们一亩耕地平均要400立方米~500立方米的水。像宁夏黄河灌区,因为黄河从那里经过,一亩地用1000立方米~1200立方米的水,大水漫灌,水都蒸发掉了,浪费严重,很可惜。对南水北调工程大家都很关心,“十五”期间还要在充分论证它的可行性后才能做出决策,但现在当务之急是要在节水农业上下功夫,提高农业用水的利用效率,做到既节约水量又提高单产。依靠生物工程和先进技术培育优良旱作品种,可以提高旱地作物的质量,增加产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在水土保持工作中,要把节约用水,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发展旱作农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出成效。当然,对城市严重缺水问题,治理水污染问题,加强水的综合利用问题,也都要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六、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和监督工作
  《水土保持法》是关于水土资源保护的重要法律之一,为我们依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防治水土流失,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九年来,水利部门加强水土保持执法工作,落实“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希望水利部门、各有关部门和地方要进一步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贯彻实施好《水土保持法》。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比如,现在还有一些工程项目没有按照《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做到“三同时”。据水利部统计,全国每年由于人为的原因造成约1万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没有执行“三同时”制度而造成的,今后必须坚决杜绝这种现象。各有关部门在开发建设中,必须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水土流失。今后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要继续加强这方面的执法检查和监督。
  水土保持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都很重视,人大专门制定了法律。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对《水土保持法》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通过今天的会议,要进一步引起全社会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视,促进各有关方面更好地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希望新闻舆论界加强舆论监督,对违反《水土保持法》及破坏水土资源的典型要予以曝光,对好的经验加以宣传和推广。各有关部门和地方要齐心协力,进一步加快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把水土保持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
 
布赫副委员长在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0年6月29日)
 
同志们:
  我很高兴同李鹏委员长一起参加这次座谈会,这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纪念活动,对于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法》的贯彻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刚才,水利部部长汪恕诚同志和有关部门的同志就《水土保持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做了介绍,有关专家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振怀同志也讲了话,讲得都很好,我完全赞同。《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九年以来,各级人大和政府都十分重视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工作,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各有关部门也积极配合,在《水土保持法》的宣传、水土保持法规体系和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的查处、依法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状况得到有效遏制。1998年我参加了《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有这种亲身体会,我认为这是贯彻实施得比较好的一部法律。但是,在执法检查中我也看到了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一些地方和部门为了地方和部门的局部利益有法不依、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现象仍然存在,一些部门和单位至今仍然没有按照《水土保持法》的规定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当前中央正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各种开发建设活动日益增多,这给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带来了新的更大的压力,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水土流失的严重性和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要从1998年大洪水和今年北方地区连续发生沙尘暴的教训中充分认识到,水土流失已经实实在在成为中国的头号环境问题,防治水土流失,不仅关系到农村,也关系到城市,不仅关系到国家和民族,也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要从民族兴亡、国家生态安全、对子孙负责的高度来认识,水土保持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改善生态环境和治理江河的根本措施,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来认识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的重要性,把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作为一项紧迫的战略任务,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支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执法工作,切实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坚决遏制人为新的水土流失的产生,加快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步伐。
  总之,我认为这次座谈会开得很好,希望各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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