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浩辉副部长在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5-06-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统一认识理清思路 加快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步伐
(2000年4月24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在世纪之交的重要历史时刻,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做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为新世纪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指明了方向。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江总书记关于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秀美山川的重要批示,总结近几年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新成绩、新经验,认清当前的新形势,统一思想认识,理清发展思路,研究新的举措,加快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步伐。我先讲几点意见,供大家讨论。
一、近年来我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回顾
近几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了领导,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增加投入,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进一步增强,国家七大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重点工程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综合治理水土流失的速度进一步加快,已连续两年突破5万平方公里,全国累计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到83万平方公里,对我国生态环境的改善、江河治理和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总体来看,近年来水土保持工作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一)加强领导,深入贯彻水土保持基本国策
近几年来,各地积极贯彻党中央的战略部署,深入贯彻水土保持基本国策,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保证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健康发展。
一是落实责任制,建立机构队伍。全国大多数省(区、市)人民政府在近两年都专门召开过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一系列部署,根据当地实际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完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增加水土保持投入,落实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责任制,加强水土保持机构队伍建设。宁夏自治区由自治区主席和各县县长签订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目标责任状,强化了水土保持的管理和责任。贵州省在重点防治地区实行党政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湖南省去年成立了省水土保持委员会,加强了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目前,全国有长江、黄河水土保持委员会以及16个省区的水土保持委员会或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防治水土流失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是制定规划,明确目标,落实任务。1998年,国务院批准实施《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后,水利部制定了《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各地认真贯彻,组织制定了本地区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陕西省编制了《陕西省山川秀美工程规划纲要》和《水土保持“十五”计划》,湖北省编制了全省水土保持的近期、中期和远期规划,将水土保持纳入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立目标,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和重点,保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有序、健康发展。
三是广泛宣传,增强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近几年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和中央领导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逐步增强了全社会水土保持基本国策意识,提高了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责任感。甘肃省水利厅与省委宣传部配合,推出庄浪、定西等典型,大力宣传了庄浪精神和定西“水保立县”的做法,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二)强化监督,水土保持执法工作走向规范化
依法治水,强化执法监督是健康有序开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保障。几年来,各地深化加强这方面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督执法体系。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1000多个市、县依法制定和实施了本区域的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26个省(区、市)颁布实施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全国已有20多个省、150多个地(市)、1400多个县建立了水土保持监督机构,水土保持专职、兼职监督执法人员已达到61000多人。黄河上中游七省区省地两级已全部建立了水土保持监督机构,253个县成立了水土保持监督站。
二是“三区”划分工作有突破性进展。根据《水土保持法》的要求,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1998年,四川、贵州率先完成了本省的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划分和公告工作,为全国各省区实施分区防治战略起到很好的示范推动作用。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区、市)、1000多个县完成了水土保持“三区”划分与公告工作,并且分区制定了水土流失防治对策和管理办法,明确了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落实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任务。
三是加大了执法检查的力度。各级人大高度重视《水土保持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近两年全国人大和多数省人大开展了对《水土保持法》贯彻和执行情况的检查。1998年全国人大将《水土保持法》的检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由布赫副委员长亲自领导,先后对四川、重庆和陕西、山西进行了严格、认真的执法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解决了一些重点开发建设项目和部门执法难的问题。云南省人大连续两年对重点地区、重点工程的水土保持执法进行了检查。黑龙江、宁夏、江西、浙江等省人大也开展了水土保持执法检查。通过检查,推动地方建立了监督管理机构,加强了执法力度,使一些较大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得到查处。
各级水利部门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行业管理,理顺执法关系,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协调,推动开发建设部门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水利部已先后与地矿部、国家电力公司、铁道部、煤炭部、有色金属工业局等单位联合发布了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规定,与国家环保总局、铁道部、交通部联合开展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山东省、河北省全面实行了没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环保部门不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计划部门不予立项的制度。两年来,全国共审批水利、电力、煤炭、铁路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8万多项,督促开发建设单位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费用20多亿元,建设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2万多处,拦蓄各种弃土弃渣4亿多方,实施水土保持预防保护面积20多万平方公里。
四是全面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按照部党组的要求,以“一依法、四统一、两加强”的精神,规范执法行为,组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支队。同时,以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体系为目标,以全面普查重点监督对象、逐项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依法征管水土保持规费为主要内容,启动了1000个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规范化县建设。
(三)深化改革,调动全社会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
一是不断深化水土流失治理机制的改革。各地深入贯彻国办下发的两个文件,大力推行了以户承包、租赁、股份合作和拍卖“四荒”使用权等水土流失治理形式。陕西、山西、黑龙江、山东、湖北等地“四荒”治理开发又有新发展。山西省在推动“四荒”治理开发工作中加强规范管理,对“四荒”拍卖坚持步骤程序化、契约证件化、考核目标化、资金专项化、管理制度化的“五化”标准,采取先治后卖和先卖后治相结合的办法,全省已有29万农户、850家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5000多名在职人员参与购买“四荒”2000多万亩。陕西省1998年出让“四荒”资源使用权800万亩。全国出现了一大批治理开发“四荒”的大户,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昨天命名表彰的50个大户就是其中的先进代表。陕西省延安市的刘世杰,个人投资600万元,实行“公司+农户”的治理形式,治理水土流失,退耕还林还草15万亩,使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较好的统一,初步探索出一条适应市场机制的新路。目前,全国累计已有784万户农民、下岗职工、企业家等购买、承包、租赁、股份合作开发“四荒”资源,已治理167亿亩,仅1999年投入的资金就达10亿多元。
二是深化了管理机制的改革。两年来,各级水利部门在水土保持工作中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大力推行基建工程管理机制,加强了前期工作、工程管理和质量管理。黑龙江省严格项目管理,坚持没有县政府批准的规划不列项、没有小流域规划不上马的制度,严把项目审批质量关。各地根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特点,因地制宜地推行了“三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试行由县水利局作为项目的责任主体,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总责并承担风险;对组织群众义务投工的水土保持项目,以有关乡镇长作为施工单位负责人;对有条件的项目如治沟骨干工程、小型坝库工程、机修梯田等推行招投标制。黄河水利委员会专门成立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公司,加强了监理工作的力度。河北省推行资金使用报账制,同时加大资金审计力度,保证了资金的及时到位和合理使用。
三是淤地坝产权制度改革收到良好成效。黄河水利委员会在西北黄土高原地区推广了陕西省的经验,采取股份合作、承包、拍卖、租赁等多种形式,通过有期限出让工程使用权和放开工程建设权,落实了管护责任,明确了坝库的经营使用权,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建、管、用”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的良性运行机制。目前,仅榆林地区就有7000多座淤地坝实行了产权改制,整个陕北已有14000多座中小型淤地坝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其中有70%的坝库得到了恢复和改造,促进了黄河多沙粗沙区的水土保持工作。
(四)依靠科技,不断提高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水平
各地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中,通过加大科技应用和推广力度,加快了防治进度,提高了工程效益,现代化管理水平得到新的提高。
一是长江、黄河等七大流域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继续大力推广小流域综合治理技术,开展以推广科研成果为重点的科技示范县、示范区工作。甘肃省在小流域综合治理中,坚持以保持水土、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为中心,坚持工程、生物措施相结合,综合开发与脱贫致富相结合,取得良好效果。
二是长江、黄河、松辽等流域和一些省区已率先应用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系统,提高了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效率。水利部已在英特网开通了“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站和“全国沙棘生态环境建设”网站,福建省、黄河上中游管理局也开通了本地区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站。
三是水利部统一组织,开展了全国第二次水土流失遥感普查工作。各省积极配合,组织力量,开展普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初步摸清了我国水土流失现状、发展趋势,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了依据。福建省南安率先在县(市)一级利用遥感普查摸清了全市的水土流失状况。
四是各地加大科技推广的力度,大力推广了坡改梯、节水灌溉、径流造林、经济地埂、滑坡泥石流预警等实用技术。江西省继续大力推广了猪沼果技术;青海省大力推广了土壤固化剂施工技术;山西省大力推广微灌上山工程;陕西省榆林市的高振栋在沙区治理中引进以色列节水技术、韩国大棚蔬菜栽培技术和优良品种,科技含量高,效益好,治沙亦致富。各地通过推广科技,加快了防治速度,提高了工程质量和水土保持综合效益。
五是加强了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基地建设。两年来,先后有北京、宁夏、江西、福建等省(区、市)开展了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基地的建设。青海省建设的长岭沟示范基地,成为西宁市集示范、旅游、休闲、观光为一体的基地。江西省狠抓水土保持示范基地建设,1999年总产值达到7560万元,利润1118万元。
(五)重点突破,七大流域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取得新进展
根据《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以长江、黄河中上游为重点的全国七大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全面启动,国家重点治理区已覆盖26个省、910多个县,总面积达到168万平方公里,其中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3万平方公里,开展重点治理小流域2万多条。两年来,国家用于水土保持的投资突破30亿元,1998、1999两年综合治理面积连续突破5万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
长江上游重点治理工程开展的200个县,经过连续、集中、规模治理,实施严格的项目管理,取得很大的成效,被水土流失区广大干部群众称为“德政工程”、“富民工程”。黄土高原世界银行水土保持项目顺利实施,先后贷款3亿美元治理水土流失取得经验,二期工程正式启动,同时引进了先进的项目管理技术,治理成效显著,受到了世界银行官员和社会各方面的好评。
在重点治理的同时,加强工程建设的示范作用。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启动水土保持“十百千”示范工程,开展了争创“十百千”示范工程的活动。昨天,已有3个城市,36个县,301条小流域首批通过达标验收,被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命名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工程。
水土保持的领域不断扩展,由农村走进城市,由山区向平原发展。江苏省泰州引江河建设了水土保持防护工程,高标准完成了700万平方米堤坡草坪、两岸48公里林带的种植,完成了高港水利枢纽园林化和坡面排水沟等水保工程建设,成为平原地区江河堤防建设中的水土保持现代化示范工程。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措施,根据新的形势,陕西省及时调整结构,转向林草上山、米粮下川,将退耕还林、沙棘林建设和封禁管护作为加快治理的突破口。河北省通过调整结构,1999年的水土保持林草植被措施超过总治理面积的84%。山西省吕梁地区提出了“坡改梯、旱变水、强林草,增科技”的新举措,通过综合治理,促进退耕还林还草。
二、统一认识,理清新形势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思路
当前,我国水土保持工作遇上了新的发展机遇,也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人们对治山治水规律的认识也在逐步深化。为此,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理清思路,推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一)深刻认识当前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面临的新形势
水土保持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做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特别是1997年江总书记做出了关于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秀美山川的重要批示。1999年6月江总书记视察黄河时又强调指出,必须把水土保持作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生态环境和治理黄河的一项根本措施,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战略决策,为我们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指明了努力的方向,我们务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贯彻到工作实践中。我认为首先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充分认识:
第一,要充分认识到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水土保持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关系到农业生产条件的稳定和改善,关系到江河湖库的开发利用和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生产与生活环境的切实保证和贫困地区人民的脱贫致富,关系到社会与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及子孙后代的生存与发展。中央领导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寄予的希望很大,要求很高,我们作为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必须要深刻认识到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增强工作中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重视水土保持,把水土保持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坚持不懈,抓紧抓好。
第二,要充分认识到中央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加快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一次历史性机遇。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高度重视,明确了目标任务,制定了方针政策,加大了投入,并作为西部大开发的根本和切入点,这是建国以来所没有过的。二是全社会形成了共识。过去对水土流失是我国头号环境问题、水土保持是基本国策重要性的认识,在社会上并不完全一致。近年来水土流失导致生态环境恶化产生的严重后果,引起了全社会的深刻反思。1998年的洪涝灾害、黄河的长时间断流、北方地区沙尘暴的不断出现,都与生态环境恶化密不可分,这是全社会达成的共识。三是现在我国综合国力显著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农业连年丰收,粮食库存不断增加,这些都为治理水土流失,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创造了很好的条件。这些都是我们当前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机遇。我们一定要紧紧抓住而决不能错过这个机遇。
第三,要充分认识到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面临的严峻挑战。我国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十分突出,生态环境建设面临着很大压力。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地方甚至破坏大于治理。近年来全社会水土保持治理投入虽有大幅度增加,但相对于艰巨的治理任务,投入仍然不足,治理速度慢,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提高生产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一些部门和人员的思想观念、工作创新能力还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在生态环境建设中仍然存在重治理轻预防保护、重工程建设轻生态植被建设、重经济林轻草灌等倾向,需要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进行适当的调整。当前水土保持科技水平还不高,基础性工作仍然十分薄弱,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中一些关键性措施需要突破,在草、灌、乔配置,草种、树种选择,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农牧业的合理发展等方面都值得我们探索和研究。
(二)明确思路,突出重点
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土保持的客观要求,结合当前水土保持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我想新时期水土保持发展思路可以表述为:以建设秀美山川为目标,以治理水土流失、减少泥沙危害为重点,以基本农田建设为基础,以小流域为单元,实行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耕作措施合理配置。实施分区防治战略,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管理,突出保护。依靠深化改革,实行机制创新。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努力为西部大开发和全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实施这个思路,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指导思想上必须明确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放在首位。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是适应当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水土保持长远的、根本的目标,我们要树立“生态优先”的思想。就我国的现状看,生态环境的恶化是以水土流失为主要特征的,从长江上游到黄河中上游,到西北的沙漠化地区,生态环境严重恶化,十分脆弱,突出问题是水土流失严重。保护生态环境要预防为主,坚决遏制人为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要坚持综合治理,各种措施合理配置。水土保持必须定位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上,才能真正成为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
水土保持工作要以治理大江大河中上游的水土流失和改善水土流失区农业生产条件为根本,要通过综合治理的措施,减少江河泥沙,为根治江河灾害服务,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服务,这是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水利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土保持只有与江河治理、群众脱贫致富和地方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才能从根本上实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目标。
第二,在当前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上,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朱基总理提出的“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措施,大力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农业技术措施优化配置,以基本农田建设为基础,搞好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大力发展经济林草,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推行“修一退二还三”的做法,加快退耕还林还草步伐,恢复和建设良好生态环境。要抓住当前以粮食换林草的大好机遇,依照《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对25度以上陡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草。
第三,在防治水土流失的重点布局上,要实施分区防治战略。按照《水土保持法》的要求,划定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依法公告,明确重点。对林草覆盖度较大、水土流失较轻的区域确定为重点预防保护区,对资源开发和基本建设活动较集中、人为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确定为重点监督区,对以自然水土流失为主、给当地和下游造成严重危害的区域确定为重点治理区,分区实施不同的防治对策和治理措施。从全国来讲,东部及沿海地区,植被覆盖良好,水土流失较为轻微,水土保持的重点是加强预防和保护,为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巩固改革开放成果、促进经济发展奠定基础。在西北地区,突出的问题是水资源紧缺,干旱频繁,水土流失严重。对开发建设集中的晋陕蒙等地区要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坚决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在黄河中游地区要大力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搞好治沟骨干工程和雨水集流、节水灌溉等小微型水利工程建设;在长城以北的风沙区,要节约保护、合理开发水土资源,构筑水土保持防护林带,发展灌草植被,恢复生态,严格执法,保护植被,控制风沙危害。在塔里木、阿拉善等内陆地区,以水为龙头,防沙、治沙,开展绿洲生态建设。在西南地区,突出的问题是山高坡陡,雨多土薄,人口密集,耕地面积少,陡坡开荒普遍,水土流失严重,土地“石化”问题突出,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也很频繁。水土保持要以预防保护为重点,严禁陡坡开荒、毁林开荒,针对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问题,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因地制宜地搞好坡耕地改造和基本农田建设,大力加强坡面水系等小型微型水利工程建设;以封禁治理为主,因地制宜开展经济林和林灌草植被建设,加大植被保护和恢复步伐,建设综合防护体系,减少进入长江特别是三峡库区的泥沙。
第四,在综合治理的措施上,要进一步调整优化。一是基本农田建设要走少而精的路子,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就近就低搞好坡耕地改造、淤坝地等基本农田建设,在提高标准质量、加强水利配套、应用农业科技、实现稳产高产上下功夫,由重数量转到重质量、重效益,由广种薄收、靠天吃饭的传统耕作方式转向精耕细作、集约经营,由以粮为主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到以经济生态效益为主,大力发展经济作物和经济林草。二是加大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建设力度,特别在黄河多沙粗沙区,要加强治沟骨干工程建设,减少泥沙下泄。同时,要大力兴修水窖、涝池,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大搞节水,为生态建设服务,特别是解决好干旱季节苗木缺水和发展经济林用水的问题,千方百计提高林草成活率和保存率,提高林草的经济效益。三是在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三大措施中,要进一步增加林草措施的比重,凡是能够造林种草的地方,都要尽可能地采取生物措施增加植被,要发挥水保造林工程整地的优势,充分利用降水。在西北干旱少雨地区,科学选择适生树、草种,草、灌、乔结合,以草、灌为主,大力发展沙棘等灌木。
第五,在行业管理上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宏观管理,树立大水保的观念,加强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治理水土流失的新格局。重点抓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体系,根据新的形势,及时制定出台新的政策;抓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提出综合防治水土流失的科学技术措施,搞好技术报务,形成有力的技术支撑;抓好重点建设工程和示范工程,展示形象,做出榜样;抓好预防保护和监督管理,严格执法,控制人为水土流失,依法行政,树立权威,提高社会地位。同时大力开展城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拓展水土保持工作领域;抓好全国水土流失监测网络建设和监测预报,归口统计全国水土流失的治理情况,履行水土保持主管部门职责,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第六,要积极探索新机制,推广新机制。机制创新是一个具有关键意义的带动和推动因素。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中,仅仅依靠政府的作用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扬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调动和运用全社会的力量,大力探索、实践和推广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有利于贫困地区人民脱贫致富的新机制,在水土保持环境建设中形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高度统一。
第七,要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坚持成功经验与开拓创新的关系。就是按汪部长讲的,说两句话,既要总结坚持几十年来实践的成功经验,又要根据当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及时调整思路,采取新的对策,开拓创新。二是要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辨证统一关系。没有经济效益,就没有群众的积极性,治理成果难以巩固,生态效益难以持久。要将水土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相结合,治理水土流失同群众脱贫致富、发展地方经济相结合,使经济效益要同生态效益相结合,统筹兼顾,实现三大效益的统一。三是正确处理好国家扶持与自力更生的关系。水土流失严重地区也是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群众生活相对贫困的地区,当地政府和群众投入水土保持的能力十分有限,需要国家在资金上给予必要的扶持。但是应当承认,国家财力也比较紧张,这两年投入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靠国家发行债券,大面积开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还是要靠自力更生、地方群众投入为主,艰苦奋斗,坚持不懈。
三、落实措施,扎实工作,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步伐
当前,我国水土保持工作机遇很好,形势很好,能否开创新的局面,关键在人的努力,关键在措施落实。
(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重大决策
各地要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特别是江总书记和朱总理关于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当好政府的参谋,根据当前形势,结合各地实际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贯彻落实。
一是要进一步落实地方行政领导任期内的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向同级人大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保持工作的制度。按照新形势下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真正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二是要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以适应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要高度重视水土保持机构队伍建设,特别是在地方机构改革过程中,要按照《水土保持法》赋予的职责和国务院“三定”方案的规定,上下对口,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机构。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繁重的地区,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
三是要抓紧编制西部地区及各地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各流域机构、各省区市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抓紧编制本流域、本省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同时部署做好县一级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各级规划,都要按照《水土保持法》的规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实施。
四是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基本国策意识。各地要下大力气做好水土保持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重点是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和江总书记、朱总理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宣传水土流失是中国的头号环境问题和水土保持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宣传水土保持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生态环境、治理江河的根本措施;宣传我国七大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取得的成就和巨大作用。通过宣传,使全社会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加强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我国正处在一个经济建设大发展的时期,开发建设规模大、战线长,尤其是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大规模的公路、铁路建设,矿藏开采、水资源开发等活动,如不加强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将进一步对西部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加剧人为水土流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级水利部门一定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执法。一是要贯彻退耕还林还草,严格禁止陡坡开垦、乱砍滥伐,坚决制止对植被的破坏。二是要进一步落实开发建设项目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大开发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力度,严把项目审批质量关。各地要对没有申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开发建设项目和已经审批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没有落实防治责任的,要依法查处,各流域机构负责对国家重点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开展检查。三是要紧密依靠各级人大、政府的支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今年各地要统一行动,重点抓公路、铁路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重点突破,加大对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推动面上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开展。四是要继续抓好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水利部关于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确保质量和进度,逐项落实,按期验收。
(三)进一步抓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重点工程建设
近年来,国家举债大幅度增加了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建设规模逐步加大,防治速度逐步加快。各地一定要用好资金,加强工程的规范化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益,力争今年再完成5万平方公里的治理任务。
一是要大力抓好前期工作,重点抓好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各流域、各省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各个重点支流、重点地区的建设顺序,特别是西部地区结合大开发,明确重点,提出一批优先安排的工程项目建议书。今后对没有按基建程序立项的工程一律不安排投资。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强化质量意识和效益意识,因地制宜地推行“三制”。严格项目的审批、检查和验收制度,对重点工程,推行水土保持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按照国家颁布的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项目检查,确保建设一处,见效一处。
三是继续组织实施好重点工程。七大流域机构和有关各省、区、市要进一步组织实施好以长江、黄河等中上游为重点的水土流失防治工程,按照重点突破、逐步推进的原则,严格项目管理,落实责任,完成年度重点治理任务。各地对国债项目要抓紧抓好,落实配套资金,狠抓质量、效益,坚持集中连片、规模治理,加强监督检查。
在水蚀、风蚀交错地区,要进一步加强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减少风沙危害。依法强化对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管理,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综合治理,以基本农田建设为基础,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促进退耕还林还草,建设防风固沙林。加强牧区水利和草库仑建设,发挥水利优势,防止沙漠化扩展。
四是继续抓好“十百千”示范工程。各地要认真总结、大力宣传推广示范工程的经验,充分发挥示范样板的作用。对没有验收的,要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按照“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强化工程管理,加快建设步伐。要实行动态管理机制,不符合标准的,绝不能验收。要及时把近年来治理速度快,成效突出的市、县和小流域纳入示范工程建设范围。已被命名的示范工程,应以更高的标准要求,特别在效益的发挥、科技含量的提高以及成果管护机制上下功夫,取得新成绩,创造新经验。
(四)加强对治理开发“四荒”资源的管理工作
治理开发“四荒”对于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领导同志对于这一举措给以充分肯定,十五届三中全会的文件强调要制定鼓励政策,推进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的承包、租赁、股份合作和拍卖,加快治理和开发,切实保障开发者的合法权益。国务院在1996年、1999年对治理开发“四荒”资源专门下发了有关的文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好中央和国务院的一系列政策。昨天对“四荒”示范户的命名会议实质也是全国第四次治理开发“四荒”资源、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大会,目前已有22个省区市治理开发“四荒”工作明确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心,当好政府的参谋,协调好有关方面的工作,还没有落实归口管理的地方,主动向政府汇报,依法明确归口管理。因为治理开发“四荒”的首要目的是治理水土流失,《水土保持法》对“四荒”地的治理有专门规定,另一方面,拍卖“四荒”使用权是在以户承包治理小流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水土保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改革的结果,水利部门是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归口管理责无旁贷。对治理开发“四荒”工作,一是按法律政策办事,严格界定拍卖范围,严格按当地政府批准的水土保持总体规划进行,不得进行掠夺式开发,依法保护治理开发者的成果。二是制定规划,搞好服务,水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四荒”治理开发工作的首要职责是把“四荒”地的水土保持规划搞好,明确治理的内容和要求,保证“四荒”的治理开发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为主要目标,以绿化荒山、荒丘、荒滩、植树种草为重点,加强技术指导。三是加强监管,巩固和发展“四荒”治理成果,严格按照“四荒”治理协议,加强对《“四荒”治理协议书》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治理目标的实现,同时要加强对拍卖资金的监管。四是要进一步制定和落实“四荒”治理开发的优惠政策,在资金上对购荒户要一视同仁给以补助。重点扶持一批规模大、效益好、机制活的治理开发大户,鼓励群众将“四荒”的治理开发由以扩大耕地面积、种植粮食为主转到造林种草、保护生态环境上来。
(五)继续开展好城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
全国第一批开展的城市水土保持试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水利部根据当前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新形势,决定继续开展并扩大规模启动全国第二批城市水土保持试点,共30个城市,要求在3年内完成。各流域机构、各省区市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的试点城市,形成层层抓试点的局面。对于城市水土保持工作大家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目前,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在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水土保持与城市开发建设、城市防洪、美化环境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都有密切关系,已经引起社会的关注,所以大家对城市水保认识一定要跟上形势的发展。水利部门要把城市水土保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搞好规划,制定法规,会同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通过城市水土保持,切实做到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与城市发展同步,为建设现代化城市服务。各地要高度重视城市水土保持试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要安排适当资金予以支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抓出成效。
(六)依靠科技进步,提高防治水平
搞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要坚持科技进步,加强科学研究,搞好水土保持科学普及和技术推广工作,努力提高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措施中的科技含量和水土保持三大效益中的科技贡献率。提高水土保持科技含量,一是要提高科技示范的投入,各级都要多渠道筹集水土保持科研推广经费,结合重点工程和示范工程建设,开展科研项目。水土保持业务主管部门要和科研部门加强联系协作,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二是搞好水土保持科技发展规划,发挥科技人才的作用。各地都要制定水土保持科技发展规划,明确科研和技术推广重点。对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中的一些关键措施要组织科研部门合力攻关,避免低水平重复。要充分发挥现有水土保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技术力量的作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大力支持他们的工作。要注重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立能够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的新机制,加快水土保持科技创新和推广。要普及水土保持科技知识,增强水土流失区广大群众的科技意识。三是要抓好一批水土保持技术的推广项目,各个重点治理县要有科技推广项目、有科技投入、有科技人员承包。要总结推广小流域综合治理、机修梯田、经济林果栽培、集雨节灌、坡面水系等先进实用技术,选育优良树种草种,建设起一批集科研、示范、推广三位一体的科技样板工程。四是应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大力推广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和地球定位系统等先进技术在水土保持工作中的应用,各省水土保持部门要在年内完成计算机的普及和上网工作。所有的重点治理县都要实行计算机辅助管理,建立数据库,利用计算机进行水土保持规划,今后各地汇报工作要采用多媒体方式,进一步加快管理现代化,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几年的努力,使我国水土保持科技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同志们,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伟大事业,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扎实工作,讲求实效,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开创我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