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环资委、宣传部、财政部等关于开展2001年中华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5-06-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人环委[20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相关委员会)、党委宣传部、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土地、地矿局)、水利(水务)厅(局)、农业、畜牧业、渔业、农垦、乡镇企业厅(局)、环境保护局(厅)、广播影视局(厅)、林业(农林)厅(局)、海洋厅(局)、工会、团委、妇联、科协:
2001年是我国实施“十五”计划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0周年,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国环境与资源法律、法规,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2001年中华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搞好水土保持,再造秀美山川。重点组织开展“保护母亲河——长江”大型宣传采访活动。宣传活动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突出主题、突出重点,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为实现“十五”计划制定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设目标做出贡献。
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开展八年来,受到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及有关部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表彰先进,弘扬科学,鞭策落后,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用,促进了一大批重大环境与资源问题的解决,密切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增强了全民的法律意识、环境意识和资源保护意识。
为了组织好今年中华环保世纪行的工作,请你们按照中华环保世纪行组委会的要求,做好部署,大力支持和配合中华环保世纪行新闻采访团在你地区的采访活动;组织好本省(区、市)的“世纪行”宣传活动,并将宣传情况报中华环保世纪行组委会。
附件:2001年中华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意见
二一年四月十日
附件:
2001年中华环保世纪行
宣传活动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大江大河中上游地区的水土保持和流域综合治理,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根本性措施,必须高度重视,做好规划,坚持不懈,长期奋斗。”的重要指示,在今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0周年之际,中华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决定,以“搞好水土保持,再造秀美山川”为2001年中华环保世纪行宣传主题,重点组织中央新闻单位“保护母亲河——长江”记者采访团,对长江流域进行以促进水土保持工作为主的大型宣传采访活动。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1认真宣传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讴歌新中国成立以来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成就,宣传“十五”期间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思路、目标和任务。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用,表扬执法好典型,揭露违法行为。
2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围绕“水土流失是我国的头号环境问题”进行报道,明确水土保持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生态环境和治理江河的根本措施,增强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好母亲河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3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报道,促使政府有关部门加快水土流失的治理步伐,切实改变我国生态环境边建设边破坏、建设赶不上破坏的被动局面,努力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的路子,为水土保持工作创造良好舆论氛围,为再造秀美山川做出贡献。
二、实施办法及要求
1宣传报道重点:以水土保持与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为主,宣传水污染防治,长江中上游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资源开发与保护,水利工程作用,长江流域防洪工作,长江主要支流与湖泊生态环境状况,南水北调工程,长江流域湿地保护工作,退耕还湖、还林、还草工作,流域内自然保护区状况及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等。
2做好上述宣传报道重点的材料准备工作。请有关部委提供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的有关情况,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进展情况,“十五”期间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思路、目标和任务,以及有关具体选题工作。
3确定有关省份、部委提出的长江流域具体选题,并同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保护母亲河行动”的宣传相互结合。
4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报道方案,结合具体选题,安排采访路线和时间安排。各新闻部门抽调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好的同志参加采访报道活动,制定具体报道方案,留出版面、时间刊登、播出有关报道。
5办好记者培训班,请有关领导、专家介绍情况。凡参加“保护母亲河——长江”记者采访团的各位记者,出发前一律进行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宏观情况,做好采访前的案头准备工作等。
6采访报道计划于6月初开始,用3个月的时间,从崇明岛开始沿江而上至长江源头进行调查研究,其中包括长江的主要支流、洞庭湖的采访报道。9月份以后,对东北、西北地区的水土保持工作有选择的组织报道。
7在坚持正面报道为主的前提下,适当开展批评性报道,对一些受资金和技术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暂不予公开报道的,可采取内参或简报形式向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和有关部委领导反映。记者团的采访报道要抓住重点并有深度,新闻报道与专题报道相结合,随采随报,多出精品,同时加强内参和简报的工作。
8对“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开展八年以来曾经重点报道的重大问题,进行追踪采访报道。对迟迟得不到解决或出现反复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努力通过报道促成解决。
9树立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思想,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群众生活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继续予以关注。
10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加强群众监督的力度。记者团要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轻车简从,尽可能减少接待单位的负担,长江流域省份宣传部门对“保护母亲河——长江”记者采访团的活动,要予以支持配合和报道。
11加强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世纪行的工作联系,了解和掌握各省(区、市)环保世纪行工作情况。
12在中宣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等有关部委的支持和新闻媒体的配合下,继续做好中华环保世纪行的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做好中华环保世纪行的网络宣传工作。
13举行2001年“中华环保世纪行”总结表彰大会。表彰本次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做好采访报道有关后续资料整理工作。
三、单位分工
1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是:组织方案活动的实施,协调关系,筹措经费,组织部分现场采访。
2中宣部的主要工作是:把握舆论导向,确定宣传口径,发动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支持此项活动。
3财政部的主要工作是:在经费上对这项活动给予必要支持。
4国家环保总局的主要工作是:提供新闻线索及典型材料,配合组织现场采访。
5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主要工作是:负责广播、电视有关宣传报道。
6农业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的主要工作是:向组委会提供典型材料,配合组织现场采访。
7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中国科协的主要工作是:组织本系统参与“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配合组织现场采访。
8各新闻单位的主要工作是:制定各自的采访报道计划,及时采访报道新闻和好坏典型,组织评论员文章,在刊播时间和版面上予以保证,并将刊播稿件的录音、录像和报纸送交执行委员会。
四、领导机构
1组织委员会是此项活动的领导、协调机构,由各主办单位、参加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把握活动方向,审批行动方案,协调报道内容,对一些与此有关的重大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2执行委员会是组织委员会的具体办事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宣传活动方案和具体组织实施。
3各新闻单位要组织专门报道班子,拟定采访报道计划,组织好本单位记者的采访,并安排好报道的时间、内容和形式。
4执委会负责协调各新闻单位制定的报道计划并提供必要的采访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