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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竟平副部长在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第一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5-06-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抓住机遇扎实工作
加快珠江上游地区水土流失防治步伐
 
(2003年12月9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第一次工作会议,三省一部共商水土流失防治大计,是以实际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三中全会精神,会议具体的任务是部署落实试点工程正式开工建设的相关工作。同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住机遇,推动整个珠江上游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这是一次必要的会议,也是一次务实的会议。
  珠江上游地区是我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之一,也是少数民族相对集中、经济欠发达地区。这一地区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始终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前不久,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回良玉副总理分别在钱正英同志关于贵州生态环境建设的调研报告上专门做出重要批示。有关部门、专家和社会各界对珠江上游石灰岩地区的水土流失防治也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与支持。在这里,我代表水利部和汪恕诚部长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珠江上游地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各位领导、专家及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多年来为珠江上游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付出辛勤劳动的各级领导、专家及水保工作者致以亲切的慰问!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继续提高认识,增强搞好珠江上游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紧迫感
  珠江上游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是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发展阶段,在退耕还林工程稳步推进的形势下,国家在这一地区实施的加快生态环境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对这一地区的生态建设、经济发展也是又一次重要的机遇,因此我们要深刻认识搞好珠江上游石灰岩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至少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搞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是实现珠江上游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水是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然而长期以来,这一地区由于人口的过快增长和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利用,生态环境遭到了极大破坏,水土流失非常严重,已经严重影响了当地人民的生存和发展,制约了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水土流失最直接的后果是造成石漠化面积逐年增加,土地生产能力下降,可利用土地减少。人们为了生存不断地开荒扩种,结果陷入“越垦越穷,越穷越垦”的恶性循环。最严重的情况就是表层土壤流失殆尽,形成光山秃岭,导致“石漠化”,使当地群众完全丧失了生存的基本条件,“无地可种、无水可饮、无柴可烧”。有些地方,人们不得不背井离乡、移民搬迁,沦为生态难民。从现状看,目前珠江上游石灰岩出露面积133万平方公里,占到土地总面积的55%,石漠化、半石漠化面积399万平方公里,占总土地面积的163%,且尚有362万平方公里的潜在石漠化面积。石漠化这种极端的水土流失形态在世界上也是少见的,其发展速度惊人,危害程度和导致的严重后果甚至超过了以水土流失闻名世界的黄土高原地区。根据专家的测算,在石灰岩地区每形成l厘米土壤需要4000年以上的时间。土壤一旦流失,几乎不可再生。而这一地区最缺乏、最珍贵的就是土壤,“土之不存,人将焉附”,如不抓紧抢救土地资源,不仅当代人失去生存和发展条件,子孙后代更无立足之地。现在不治理,以后恐怕再无机会。因此,保土就是保生存、保发展,保护我们的生命线。当前,我们必须站在保护这一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生存发展,为子孙后代留住一片宝贵生存发展空间,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认识珠江上游的水土流失防治问题,下大力气,切实抓紧抓好珠江上游石灰岩地区的水土保持工作。
  第二,搞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是推进珠江上游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需要。党中央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明确了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这一目标,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像珠江上游南北盘江这样的地区。这一地区自然条件恶劣,人口密度大,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群众温饱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所在。同全国和其他地区相比,2001年珠江上游石灰岩地区人均GDP仅为全国人均水平的50%左右,为广东省人均水平的35%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仅相当于全国农民人均水平的66%,是广东的39%;国家和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达77个,占区域内总县数的73%,贫困人口还有647万人。可见这一地区的脱贫任务十分繁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的目标就更为艰巨。中央反复强调,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同样,没有珠江上游石灰岩地区农民的小康,也就不可能实现全国农民的小康。因此,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必须把珠江上游地区作为重点,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发展。最基本、最现实的途径就是搞好这一地区的水土保持工作,有效改善当地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抢救有限的土地资源,提高当地水土资源利用效率。通过水土保持就地解决群众的生计问题,把解决农民吃粮、增收的根基打扎实,培育具有当地特色的优势产业,并创造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良好基础条件。从这一地区的一些好的治理典型来看,只要把水土资源治理好、利用好,把适合当地的优势主导产业建立起来,就能致富,就能发展,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是有可能的。
  第三,搞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是提高珠江上游地区防洪减灾能力的有效途径。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恶化和自然灾害三者之间相互关联。在珠江上游地区,由于特殊的地形地貌和石灰岩的特性,这三大问题都表现得尤为突出。水土流失加重,土地的承载能力和抗灾能力降低,区域生态环境恶化,干旱、洪水、地质等自然灾害的发生频率加大,无雨就旱,遇暴雨就成灾,给当地人民的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从旱灾来看,几乎年年都发生,使大面积的土地减产甚至绝收,人畜饮水出现严重困难。珠江上游石灰岩地区饮水困难人口为593万人,牲畜达到437万头,其中52个石漠化县饮水困难人口379万人,牲畜285万头,比重是相当大的,是我国人畜饮水最困难的地区之一。从洪涝灾害来看,山洪灾害十分频繁,淹埋农田房屋、冲毁道路和水利设施,危害极大。仅建国后50余年珠江上游因洪灾而冲淹压埋的耕地就高达80万亩,使本来就十分紧张的人地矛盾更加尖锐。同时,也给珠江下游防洪安全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开展珠江上游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基本立足点,就是围绕区域生态环境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采取坡改梯、生物、小型水利水保工程等综合措施,提高水的涵养能力和拦蓄能力,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和农业用水问题,减轻山洪灾害威胁,提高防洪减灾能力,促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总之,我们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存和发展条件、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实施珠江上游石灰岩地区试点工程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加快石灰岩地区水土流失治理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搞好珠江上游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
 
  二、把握重点,扎实推进珠江上游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五个统筹、五个坚持”,强调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搞好珠江上游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适应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我认为,试点工程建设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治理。长期实践证明,水土流失治理必须以小流域为单元,采取工程、生物、农业耕作等综合措施,协调好人口、资源、环境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统筹好生态与经济的关系,才能取得成效。珠江上游石灰岩地区的治理也不例外,要紧密结合当地坡耕地水土流失严重,光热资源丰富,降雨条件好,土层薄,耕地资源贫乏的实际,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科学合理地利用水土资源,发挥水土保持的整体防护功能。要坚持改善生态环境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相结合,以抢救土地资源、科学利用水土资源、发展经济为目的,陡坡地要大力退耕还林还草,缓坡地区重点是搞好坡改梯、坡面水系工程,实现水土综合整治和水土资源合理配置。要加强支流、沟道综合整治,保护基本农田,提高土地生产能力。同时搞好水土保持防护林、薪炭林建设,大力发展适销对路、市场前景良好的经济果木林。通过水土保持工程的实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解决农民吃饭、增收和燃料等问题,保障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要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实践表明,治理水土流失成败的关键取决于治理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凡是在治理过程中,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使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取得实惠的地方,群众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就高,治理的成果就能巩固,生态建设的目标就能实现。反之,就会失败。珠江上游石灰岩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开展水土保持治理必须毫不动摇地贯彻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注意处理好生态建设与群众脱贫增收的关系。要着眼于生态建设与保护,但是必须把水土保持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上。比如,要配合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搞好以坡改梯和坡面水系建设为重点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人畜饮水、集雨节灌、沼气池、小水电开发等工程建设。要大力发展特色农业、节水农业、畜牧业以及农副产品加工业和特色旅游业,真正解决好5年后群众的生产生活出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使区域生态环境建设逐步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三是充分依靠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防治水土流失。珠江上游石灰岩地区水土流失面积大,防治任务十分艰巨,在短期内仅仅依靠人工治理是不现实的,必须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搞好封育保护工作,依靠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恢复植被,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珠江上游石灰岩地区降雨条件好,生态自我恢复能力强,开展水土保持生态自我修复得天独厚。特别是对人口相对较少、土地石漠化程度高的高山远山区,要大力转变农牧业生产方式,推进封山禁牧、轮封轮牧、舍饲养畜和生态移民等措施,减轻生态压力,依靠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恢复植被,防治水土流失。要把投资的重点放到人口密度大、开发利用潜力好、迫切需要抢救的地区,通过小范围的集中治理、高效开发,促进退耕和大面积的封育保护。为此,试点工程建设要根据各个项目区的实际情况,把人工治理与生态自我修复有机结合起来。珠江水利委员会、各省区水利部门要抓紧制定这一区域以及本辖区的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规划,明确生态修复的目标、任务、分区及重点。
  四是创新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水土保持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在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今天,水土保持既需要政府的推动,更需要依靠市场机制加快发展,增强水土保持的活力与后劲。长期以来,珠江上游石灰岩区水土流失治理国家投入有限,主要依靠群众的投入进行治理,进展缓慢。各地要抓住国家投入专项资金实施试点工程建设的大好机遇,制定并完善相关政策,发挥中央投资的带动和示范作用,建立国家、地方、群众和社会力量共同投入治理水土流失的机制。要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继续推行承包、拍卖、租赁、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治理开发机制,允许治理开发成果继承、转让,让治理开发者放心大胆投资治理水土流失。对各种治理开发主体要一视同仁,鼓励支持大户治理,凡是开展水土流失治理的,只要符合列入国家或地方重点治理计划条件的,都应当享受同等待遇,给予治理经费补助。同时,为投资者创造条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用于该地区的水土流失治理与开发。
 
  三、加强管理,力争把试点工程建成精品
  今年,国家安排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先期在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区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目的是进一步探索在这一地区不同自然和经济社会条件下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的技术路线、工程建设管理机制,以及相关政策保障措施等,为全面开展石灰岩地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积累经验,创造典型。总的要求是:高标准、严要求、敢创新,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全面完成。抓好试点工程建设,我想着重强调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前期工作。试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在三省区水利、计划部门的配合下,由珠江水利委员会组织编制完成,已经水利部审查报送国家发改委,并通过了中咨公司的评估。经商国家发改委同意,下一步由各省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项目区组织编制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珠江水利委员会审查后,由各省计划部门会同水利部门审批后实施。需要强调的是,初步设计未经审批,工程不得开工建设,同时工程设计要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违反前期工作管理程序的项目不得审批,前期工作不完善的项目不得列入计划。今年的中央投资计划已下达各省区,各地要按照这一要求抓紧做好前期工作审查审批,尽快组织实施。
  (二)建设管理。试点工程建设要结合水土保持工程特点,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推行基本建设各项制度。一是落实基本建设“四制”。项目区县市水利水保部门是试点工程的责任主体,要履行好项目法人职责;要全面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选择有水土保持监理资质的单位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理;对以中央投资为主的单项工程,如苗木采购、坡面水系、沟道治理等工程,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标或议标的方式确定苗木供应单位,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工程建设任务;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要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二是实行工程建设公示制度。要把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与任务、建设责任单位、中央投资、所需群众投劳数量以及建后管护责任等内容,利用公示牌向项目区群众公示,听取群众对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三是推行群众投劳承诺制。根据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取消农村“两工”,但水土流失防治与广大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不仅是国家生态建设的需要,更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改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迫切需要。近年来的实践证明,在取消“两工”后,群众是愿意投劳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但各地一定要根据中央政策的规定,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在群众自觉自愿的基础上组织项目区群众投劳参与工程建设。同时,在试点工程建设中,要尽可能把中央与地方资金转化为当地群众的劳务收入,让群众在义务投工参加工程建设的同时,从工程建设中得到实惠。
  (三)资金使用与管理。管理和使用好国家试点工程建设资金是项目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环节,各地要予以高度重视。首先是用好工程建设资金,把国家有限资金用到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问题上来,用出效益来,真正把这件好事办实,实事办好,为今后在这一地区更大规模地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打下良好的基础。其次是要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推行资金使用报账制度,按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三是要加强资金使用审计工作,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特别强调一点,今后凡是资金使用出问题的地方,坚决取消其试点工程建设的资格,请珠江水利委员会和各省水利厅严格把关。
  (四)工程建后管护。珠江上游水土流失严重的现状,除了自然因素外,根本原因是人们不合理的生产方式,是人多的问题,有保护不力的问题,也有水土保持设施管护不到位的问题。试点工程项目区,降雨量大,生态的自我恢复能力强,保护工作就显得更为重要。试点工程建设,要通过明确产权和使用权,落实治理成果管护责任,确保工程有人建、更有人管,这是事关试点工程建设目标能否实现的重要环节,各地必须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工程建一片,成一片,带动一片。凡是建后管护责任不落实、不到位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五)科技推广应用。石漠化防治是一个世界级的难题,试点工程必须充分依靠科技,敢于创新,解决水土流失防治实践中的技术、效益等问题。一是在科学研究方面下功夫。研究石灰岩地区水土流失发生、发展及其防治的特殊规律,研究石灰岩地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的有效模式和技术路线,制定适应于石灰岩地区的水土保持技术标准,为珠江上游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在科技推广应用方面下功夫。珠江上游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区域,属于经济欠发达、群众生活贫困的农村山区,做好科技推广应用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要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各级管理及技术人员业务水平与科技素质,尤其要加强对项目建设区农民的培训,结合各地实际大力推广实用水土保持技术,引进优良品种,提高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成效。
  (六)组织领导。试点工程建设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中央投资计划直接下达到各省。项目区各级政府要把试点工程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早部署、早行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保证工程顺利实施。一是试点工程所在地市、县市人民政府应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负责的试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二是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搞好协调配合工作,特别要统筹好退耕还林、农村能源、生态移民等相关生态建设项目,与试点工程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三是各地要根据中央下达的投资计划,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并按照中央农村税费改革有关农村用工政策调整的要求,组织项目区群众投劳参与工程建设,同时,完善有关政策措施,落实产权和管护责任,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四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试点工程建设的主管部门,要配备骨干技术力量,搞好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技术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珠江水利委员会要制定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把好前期工作技术审查关,加强技术指导,严格检查验收,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与效益。
  同志们,这次会议标志着珠江上游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建设正式拉开序幕,也标志着这一地区生态恶化的局面将要发生历史性的转折,这里面凝聚了众多领导、专家和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凝聚了众多水土保持工作者的心血和汗水,也寄托了项目区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精神,抓住机遇,扎实工作,把试点工程建成一个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益的示范工程,为全面推进珠江上游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打好基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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