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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部分甲级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持证单位考核结果的通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5-06-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办水保[2004]33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甲级证书持证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甲级“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的动态管理,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总体水平和工作质量,根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单位考核办法》的规定,我部对第一至第六批113个甲级证书持证单位进行了考核,现将有关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经考核,决定对以下22个存在无编制大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业绩、工作质量较差等问题的单位予以限期整改。2004年年底前仍达不到有关要求的,其证书将予以中止。
  1四川省电力设计院
  2青海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3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4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
  5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
  6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
  7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8国家环保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9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
  10水利部天津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11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12海南省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院
  13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
  14江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
  15黄河水利委员会天水水土保持实验站
  16黄河水利委员会绥德水土保持科学实验站
  17福建省水土保持实验站
  18山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
  19松辽水环境科学研究所
  20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21 国家电力公司西南电力设计院
  22国家电力公司华东电力设计院
  二、经考核,决定对以下4个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绩达不到要求、工作质量差的单位予以中止证书。2004年年底前证书暂停使用。中止期结束后仍达不到考核标准的,其证书将予以吊销。
  1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
  2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
  3中交第二公路设计院
  4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三、经考核,决定对以下5个无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绩或未按要求参加考核的单位予以证书吊销。
  1煤炭工业部合肥设计研究院
  2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3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设计研究院
  4深圳水利规划设计院
  5中国寰球化学工程公司
 
二OO四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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