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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机制改革调研活动的通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7-06-1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水 利 部 司 局 函
 
水保函[2007]12号
 
 
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机制改革调研活动的通知
 
各流域机构水土保持局(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水土保持局(处):
    为总结近年来各地推进水土保持事业发展的做法与经验,深入分析新形势下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与问题,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推进水土保持改革与发展,从2007年6月开始,我司将组织开展水土保持机制改革调研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研的主要内容
    1、协调机制
    重点围绕在当前多部门参与生态建设的大背景下,针对政府部门、社会力量、群众团体、科研机构和开发建设单位等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调研如何更好地发挥水土保持部门的职能作用。主要包括水土保持政府目标责任制、统筹协调机制、项目整合等情况。
    2、群众参与激励机制
    农村“两工”取消后,投劳“一事一议”政策的执行情况、面临的主要问题;各地在政策与机制等方面调动农民投劳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积极性的情况,包括规划参与、建设过程中参与、建后管护参与等方面的经验与做法,机制与政策等方面的创新。
    3、工程建设及管护机制
    重点是落实淤地坝、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建设及小流域治理后管护责任,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及所建立的保障机制,在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方面的做法、经验与成效。
    4、大户扶持政策机制
    “四荒”治理开发的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和做法、存在问题;“四荒”治理开发的管理情况;扶持大户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相关政策、经验和成效;加强“四荒”治理开发,加快水土流失防治的政策措施建议。
    5、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
    各地落实1993年国务院5号文件和2006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从矿山、水电、煤炭等资源开发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水土流失治理的政策及落实情况,以及通过财政税收政策调控开展的区域与流域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典型。
    6、产业开发联动机制
水土保持工程实施与当地产业开发相结合,通过龙头企业、公司加农户等联动机制带动与促进水土流失治理,把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成为产业开发的基地,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水土保持的经验、做法和成效。
    7、科研与生产结合机制
    通过实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立科技支撑、科研与生产结合、专家论证评估的长效机制,提高水土保持科技含量和工程建设质量与效益方面的经验与成效。
    二、组织形式及时间安排
    调研工作由我司统一组织,分组进行。每组围绕一个重点内容到有关省(区、市)开展调研。调研从6月开始到10月结束,各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高度重视此次调研工作,根据此次调研内容,结合本省(区、市)工作,可按有关要求先行开展相关专题调研,并准备有关典型经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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