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培训班在十堰举行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6-08-3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唐俊强调,各级水利水土保持部门要紧扣水土保持工程“重点”特质,推进工程建设。一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成立领导小组,建立“水保统一规划、政府统揽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各界共同参与”的建管体制。建立工程建设目标责任制,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分级负责、各负其责,层层落实,年终考核。二要科学规划、提高工程效益。重点治理在面向水土流失严重地区、注重生态修复的同时,还要更加注重与助推精准扶贫、改善民生相结合,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三要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认真落实项目责任主体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农民投劳承诺制、工程建设公示制、县级报账制等各项制度,建立起责任明确、群众监督、制度约束、管护到位的建管机制。四要创新机制,增强工程活力。进一步理顺事权,深入推进和完善规划、审批、验收、监管等制度建设;进一步研究探索多元化投入新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奖补作用,广泛吸引民间资本和群众参与水土流失治理;进一步改革建管方式,探索工程设计、建设、验收和建后管护受益区群众参与的建管模式,探索村民自建、公司代建、PPP模式等。
培训班邀请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教授级高工和市、县长期从事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管理的技术骨干进行授课,重点就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前期工作要点、建设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及改进措施、自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规定和要求进行培训。
全省市(州)、县(市、区)50余家水土保持管理机构负责人和水土保持技术骨干参加培训。
湖北水土保持处供稿 卢继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