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水利局水保办主任李任生作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4-1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积极推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厦门市水利局
2009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把水土保持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积极推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一、监督管理工作主要成效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列入市开发建设项目立项前置审批程序。由水利、环保、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凡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向环保、发改委等部门申报手续时,应取得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同意意见。意见一出台,各区纷纷转发了该份文件。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力度加大,进一步落实巡查制度。市、区水土保持执法人员开展不定期检查,发现未申报水土保持方案、未按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或是水土保持方案发生变更未报备的,责令开发建设单位立即整改。开展执法检查和巡查238次,检查项目115个,查处水土保持违法事件6件,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5份,罚款2起,罚没金额2.6万元,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36.94万元,是历年来最多的一年,其中市级征收了104.22万元,是历年市级征收总和。
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实现了零的突破。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厦门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指南》(试行),并根据《指南》要求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全年共验收水土保持项目3个。
二、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强力推动了水土保持监督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关心水土保持,在与环保、发改委联合发文前期,多次出面与相关单位领导沟通协调。并多次亲自带队深入现场参与监督检查,这很大程度上提高开发建设单位做好水土保持的自觉性。
2、加强水土保持宣传,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意识。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多方位开展水土保持公益宣传。今年特别制作了以“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为专题的水土保持专题电视节目,围绕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监测试验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在社会上引起一定的响应效果。
3、注重联合,形成监督检查的整体力量。在监督检查开发建设项目时,注重与其他部门联合,以形成监督检查工作的整体力量。对本地区的开发建设项目,采取市区联合执法的形式,集中力量开展行动;对跨地区开发建设项目,采取两市联动,即壮大了声势,又避免了推诿扯皮的现象。
4、限期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针对开发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整改通知书下发至项目行政主管单位,取得行政主管单位的理解与支持,与项目行政主管单位共同督促整改意见限期落实到位。
三、今后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市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水土保持工作重点,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做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特别是根据《福建省开展农民水土保持技术培训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近三年完成农民水土保持技术培训1000人次。
2、利用部门联合发文这一有利时机,加大水土保持工作力度,提高水土保持“三率”,落实“三同时”制度。同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用制度约束管理行为,使水土保持行政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3、以水利部开展“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契机,认真做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4、推动水土保持立法,开展《厦门市水土保持条例》立法调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