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凯色尔•阿不都卡的尔作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4-1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凯色尔•阿不都卡的尔作交流发言
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 提高水土保持工作水平
新疆水利厅
2009年是新疆极不平凡的一年,在面临全球金融危机和乌鲁木齐“7.5”事件的严峻形势下,全区各级水土保持部门干部职工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坚持“一手抓维护稳定,一手抓经济发展”,新疆的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2009年新疆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向大会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自治区和各地在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费征收等方面制定和出台了规范和规章。自治区下发了《进一步做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伊犁州出台了《伊犁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专项验收工作指南》,巴州、和田地区水利局会同发改委、经贸委、交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和煤炭工业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管理。
二、切实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我区具有丰富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资源,这些资源在为全国和自治区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的同时,但也对当地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为此,近年来,我们始终将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作为水土保持工作的重中之重,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切实抓紧抓好,抓出了成效。
一是抓好水土保持方案审批。2009年全区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10多项,其中自治区审批140项。二是以石油、电力、矿产、煤炭、公路、铁路等工程为重点,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2009年全区累计开展监督检查244次,其中自治区本级检查16次,通过检查全区共下发整改意见132份,自治区水利厅下发20份,自治区下达的整改意见中,项目单位已落实12份,正在落实的8份。三是加强验收工作,目前完成了乌鲁木齐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库玛拉克河塔尕克水电站、塔城地区哈拉布拉水库等工程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工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四是加强了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工作,全区共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2700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征收1011万元。五是启动了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试点县工作,目前我区乌鲁木齐县、库尔勒市和尼勒克县三个试点单位正在开展有关工作。
三、完成了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的调研工作。为加快我区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步伐,2009年10月,我厅与区财政厅、区政府法制办组成的调研组对陕西省、山西省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进行了调研。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了我区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的设想,我们正在与区有关部门的协商,争取早日建立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
四、深入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活动。根据《自治区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自治区将每年的6月份作为自治区水土保持法宣传教育月。为了切实做好2009年我区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专门向各地(州、市)下发了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特别是在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8周年纪念日,组织开展了大型的宣传活动,发放水土保持宣传购物带3000个、宣传单20000多份,悬挂宣传条幅20余条,同日,自治区水利厅在新疆日报上发表了题为“保护水土保持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纪念文章。印制《水土保持文件汇编》3000套。利用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政府机关及其有关办公楼、部分高层住宅的楼宇电视,播放了水土保持宣传短片。在吐-乌高速公路乌鲁木齐河大桥旁正在制作一处永久的水土保持大型宣传牌。通过宣传,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有了很大提高。
五、成立了自治区水土保持学会。为加强水土保持科技和学术交流,促进新疆水土保持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筹备成立了新疆水土保持学会,于2009年9月8日在乌鲁木齐市组织召开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学会成立大会。水土保持学会的成立,标志着新疆水土保持学术科研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必将为推动新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事业的新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六、加强了水土保持前期和监测工作。编制完成了《自治区2009-2011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规划》、《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二期初步设计》以及2010年度的单项工程工程的实施方案; 2009年度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土保持项目正在抓紧建设。开展了20余项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虽然我们在2009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先进省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2010年,我们将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学习借鉴先进省区的经验,重点做好七项工作:一是抓好《自治区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的调研工作;二是推进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三是以公路、铁路、石油、煤炭、电力等工程为重点,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四是加强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五是切实加大水土保持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六是加强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七是加大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建设力度,按期完成全国监测站点二期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