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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督查201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10-1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全面贯彻落实水利部2015年下半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推进会议精神,加快推进甘肃省201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和投资计划执行进度,近日,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派出三个督查组,对全省201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10月9日~13日,姚进忠局长带第一督查组先后深入白银市的会宁县、景泰县和白银区,临夏州的广河县、和政县和临夏县,查看了工程建设现场,详细了解各县2015年工程进展情况。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市州和县区情况汇报。 目前,白银、临夏两个市州抢抓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有利时机,加大施工人员和机械的投入,技术服务单位进驻现场,建设单位技术人员蹲点开展技术指导,项目总体进展顺利,均已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开展工程建设。通过现场查看和听取汇报,发现两市州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中还存在工程建设进度不平衡的问题。 就下一步的工作,督查组强调:一要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各县要细化工作方案,倒排工期,科学组织施工,逐月落实施工进度和投资计划,确保在12月底前建设任务和资金完成率达到90%以上,2016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特别是目前进度较为滞后的项目县,要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切实加快计划执行进度。 二要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各县要在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的同时,注重工程建设质量,梯田工程田面和埂坎必须达到设计要求,林草措施苗木和种子必须达到设计标准,建设质量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决不能为了追求工程建设进度,忽视了工程建设质量。 三要确保项目管理规范。各县要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办法,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监理、监测等技术服务部门的作用,全面搜集和整理项目建设前期、施工建设过程和资金拨付使用等工程档案资料,坚决克服重建设、轻管理,重形式、轻实质的现象。 四要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各县要认真落实项目资金县级报账制,制定投资计划执行方案,及时完成单项工程验收,加快资金支付进度,防止资金滞留。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充分利用好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政策,积极落实配套资金。 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综合治理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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