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震司长主持会议并作会议总结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6-03-1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刘震司长主持会议并对会议作简要总结: 一、这次会议内容丰富、意义重大 这次会议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开局之年、全国“两会”刚刚闭幕、“十三五”规划纲要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抓紧落实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刘宁副部长的讲话,充分肯定了“十二五”和2015年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深刻阐释了经济发展新常态、五大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及水利厅局长会议精神赋予水土保持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科学部署了“十三五”水土保持工作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对2016年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要求明确、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会议精心选取的七个交流发言,各有侧重,各具特色,都是近年来水土保持全面深化改革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凝练了最鲜活的基层实践经验。这些实践探索聚焦国家宏观战略需求和水土保持发展趋势,理念先进、措施对路,对于扎实推进“十三五”水土保持重点任务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值得各地认真学习、总结吸收。 二、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十三五”期间,我国水土保持工作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扶贫攻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发挥重要支撑作用,任务非常艰巨。各级水土保持部门一定要深刻领会本次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十三五”水土保持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当前的工作重点,切实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特别是要把刘宁副部长的讲话要求及时向各级政府领导汇报,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会议精神。要抓紧制定本流域、本地区、本单位落实会议精神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抓紧落实。这里我再强调以下四点: 一要继续加快重点工程实施进度,确保完成年度任务。目前距离全面完成2016年重点工程建设目标任务仅剩三个季度,各地一定要增强紧迫意识,在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早谋划、早协调、早动手,按照年度建设计划任务及时间节点要求,提早开展投资计划和建设任务分解,加快招投标工作周期,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还要切实防止一些地方挪用建设资金的问题,全力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二要加大对各项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全面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全过程、全链条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经费一拨了之、方案一批了之的监管缺位问题。要切实加强部、流域、省三级督查机制,强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跟踪检查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运行。全面加大生产建设项目执法检查频次、力度和覆盖面。各级水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务必于年内全面完成《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2015-2016年实施计划》明确的各项任务,凡是国家重点治理县都要按要求加快重点工程精细化管理,生产建设项目要逐步实现天地一体化监管。 三要进一步强化行业廉政建设。随着简政放权持续深入、工程建设强度不断加大,省级及以下水保部门行政审批权限和工程建设任务更加集中,基层廉政风险防控面临全新考验。各级水保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压力,全面强化审查审批、行政执法、招标投标、工程建设、资金使用、评估评价等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使权力在阳光下规范、廉洁、高效运行,为水土保持工作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四要注重抓好水土保持典型示范工作。建议各地要充分利用好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和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这两个载体,打造精品,展示形象,示范辐射。凡是符合条件的都应该去科学评价、积极申报,水利部将给予全力支持。国家重点治理县也应在抓好重点示范小流域或示范区上下功夫,见实效,形成层层抓典型,抓示范的氛围,充分发挥示范辐射的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