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规章制度和文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0-01-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一、水利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
2019年5月31日,水利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明确水土保持强监管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从优化审批方式、推行区域评估等四方面深化简政放权,从强化跟踪检查、验收核查、监测监理、规范设计、严格责任追究等七个方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水利部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2019年2月21日,水利部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水保〔2019〕60号),明确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充分发挥中央资金效益。
三、水利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管理的意见》
2019年4月2日,水利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管理的意见》(水保〔2019〕109号),进一步加强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管理,确保工程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
2019年8月27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办水保函〔2019〕985号),进一步优化完善评估指标及赋分办法,明确评估内容、指标及相关要求。
五、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的通知》
2019年6月24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的通知》(办水保函〔2019〕756号),明确要充分利用先进手段提高监管效能,严肃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依托遥感和信息技术,实现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全覆盖,发现“未批先建”“未批先弃”等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及时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管住人为水土流失。
六、水利部办公厅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
2019年7月30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办水保〔2019〕172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推动水行政主管部门全面履行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职责。
七、水利部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水土保持支持力度助力脱贫攻坚的意见》
2019年3月27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水土保持支持力度助力脱贫攻坚的意见》(办水保〔2019〕67号),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水土保持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作用。
八、水利部办公厅印发《水土保持监测成果管理办法(试行)》
2019年7月23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水土保持监测成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9〕164号),加强与规范水土保持监测成果的全过程管理,充分发挥监测在水土保持中的基础支撑作用。
九、水利部办公厅印发《水土保持工程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2019年7月25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水土保持工程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办水保〔2019〕166号),加强水土保持工程监督管理,落实建设管理责任,规范监督检查工作及参建各方的建设行为。
十、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水土保持监管信息化应用工作的通知》
2019年9月11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水土保持监管信息化应用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9〕198号),大力推进信息技术手段在水土保持监管工作中的应用,为及时精准发现、依法查处人为水土流失违法违规行为,准确掌握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情况提供有力支撑。
十一、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问题分类及责任单位责任追究标准(试行)》
2019年7月30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问题分类及责任单位责任追究标准(试行)》(水保监督函〔2019〕20号),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问题认定和开展责任追究提供标准,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工作参建各方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报备回执及验收核查意见参考式样》
2019年8月16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报备回执及验收核查意见参考式样》(水保监督函〔2019〕23号),为各地规范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及验收核查提供参考。
十三、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印发《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度汛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年6月25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印发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度汛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水保生态〔2019〕15号),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督”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督促各地全面落实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019年5月31日,水利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明确水土保持强监管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从优化审批方式、推行区域评估等四方面深化简政放权,从强化跟踪检查、验收核查、监测监理、规范设计、严格责任追究等七个方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水利部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2019年2月21日,水利部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水保〔2019〕60号),明确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充分发挥中央资金效益。
三、水利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管理的意见》
2019年4月2日,水利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管理的意见》(水保〔2019〕109号),进一步加强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管理,确保工程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
2019年8月27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办水保函〔2019〕985号),进一步优化完善评估指标及赋分办法,明确评估内容、指标及相关要求。
五、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的通知》
2019年6月24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的通知》(办水保函〔2019〕756号),明确要充分利用先进手段提高监管效能,严肃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依托遥感和信息技术,实现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全覆盖,发现“未批先建”“未批先弃”等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及时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管住人为水土流失。
六、水利部办公厅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
2019年7月30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办水保〔2019〕172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推动水行政主管部门全面履行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职责。
七、水利部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水土保持支持力度助力脱贫攻坚的意见》
2019年3月27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水土保持支持力度助力脱贫攻坚的意见》(办水保〔2019〕67号),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水土保持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作用。
八、水利部办公厅印发《水土保持监测成果管理办法(试行)》
2019年7月23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水土保持监测成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9〕164号),加强与规范水土保持监测成果的全过程管理,充分发挥监测在水土保持中的基础支撑作用。
九、水利部办公厅印发《水土保持工程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2019年7月25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水土保持工程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办水保〔2019〕166号),加强水土保持工程监督管理,落实建设管理责任,规范监督检查工作及参建各方的建设行为。
十、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水土保持监管信息化应用工作的通知》
2019年9月11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水土保持监管信息化应用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9〕198号),大力推进信息技术手段在水土保持监管工作中的应用,为及时精准发现、依法查处人为水土流失违法违规行为,准确掌握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情况提供有力支撑。
十一、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问题分类及责任单位责任追究标准(试行)》
2019年7月30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问题分类及责任单位责任追究标准(试行)》(水保监督函〔2019〕20号),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问题认定和开展责任追究提供标准,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工作参建各方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报备回执及验收核查意见参考式样》
2019年8月16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报备回执及验收核查意见参考式样》(水保监督函〔2019〕23号),为各地规范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及验收核查提供参考。
十三、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印发《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度汛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年6月25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印发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度汛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水保生态〔2019〕15号),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督”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督促各地全面落实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