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交流

海南省水务厅交流材料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2-07-0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海南省2021年水土保持工作总结

及2022年工作打算

海南省水务厅

2021年,我厅紧紧围绕海南自贸港建设关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水土保持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全省水土保持工作。现将我省2021年水土保持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2021年水土保持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

(一)开展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组织开展2020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考核,通过督促、指导市县政府完成考核材料上报,组织技术力量采取内业核查、外业复核,并经省发改委、财政厅等6个考核成员单位核定,省政府审核后于5月通报2020年度考核结果。2021年10月起,启动2021年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目前省政府已完成审核并予以通报考核结果。

(二)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2021年我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涉及临高、保亭、澄迈、儋州、东方、定安等6个市县,共安排投资733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654万元,省级资金1607万元,市县资金471万元),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任务49平方公里。按照水利部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合要求,支持重点帮扶县治理资金2623万元,占比36%。

(三)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

一是严格方案审批管理。2021年海南全省批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283宗,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47713公顷,减少土壤流失量232万吨。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我厅印发《2021年海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部署全省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2021年,海南全省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共计834次,其中现场检查476次、书面检查179次、其他方式检查179次,下发整改意见257份,实现省级审批和部级下放项目全覆盖监管;全省共接收437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省级接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验后核查率达100%。三是开展水土保持遥感监管。2021年,海南省采用区域监管与项目监管相结合的手段实现对全省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监管全覆盖。在区域监管方面,按照水利部遥感图斑核查要求,我省全部完成2021年水利部下发586个图斑的现场复核、认定和查处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开展3次省级加密遥感监管,共解译疑似违法违规图斑1107个,同时完成现场复核和认定查处工作。在项目监管方面,我省对部批及省批13宗在建项目39个重点部位利用高分辨率卫星影像、无人机航拍等手段进行项目现场检查,对违法违规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有效推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落实。

(四)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应用

一是持续开展水土保持动态监测。2021年,我省按照水利部有关工作部署,完成省级监测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成果已上报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和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2021年,我省水土流失面积为1674.98平方公里,比2020年减少31.02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为95.13%,比2020年增加0.10%。二是强化信息化应用。我省持续推动全省审批项目的监督管理数据录入系统工作,2021年共完成省、市县(区)级1283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以及11个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和措施图斑等信息录入全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录入率均为100%。我省按照水利部关于水土保持遥感监管的要求,全部完成2021年水利部下发586个图斑的复核工作和省级3期加密遥感监管工作,将发现的疑似违法违规项目下发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查处,现场核查率100%。2021年,海南省共完成13个小流域的图斑精细化管理工作,包括在建项目核查6个小流域、竣工项目抽查5个小流域、治理成效监测2个小流域。

(五)完成水土保持率目标研究。按水利部要求,组织开展海南省及各市县2025、2030、2050等规划节点水土保持率目标值研究,完成水土保持率分阶段目标确定和分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管理能力与新时期监管要求尚有差距。在推进海南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现有水土保持管理人员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偏弱,尚未跟上水土流失早发现、早查处的要求。二是水土保持执法有待加强。我省实行市县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后,水土保持执法并入综合执法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与行政综合执法局水土保持执法的职责范围与衔接尚待进一步理顺。

三、2022年工作打算

按照我省开展“能力提升建设年”和“基础设施建设年”活动,对照水利部部署,我省2022年水土保持重点工作如下:

一是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将水土保持预防与治理、强化综合监管等举措融入“六水共治”攻坚内容,发挥水土保持目标考核“指挥棒”作用,压实市县政府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二是强化水土保持预防和监督管理。抓好水土保持履职督查,开展全省人为水土流失遥感监管,进一步强化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监管与执法联动机制,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进水土保持“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监管效能;开展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结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因地制宜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强化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检查。四是扎实做好海南智慧水网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化。结合海南智慧水网建设,强化水土保持信息化应用与管理;同时做好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定量掌握全省水土流失强度及面积消长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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