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交流

天津市水务局交流材料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3-02-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扎实推进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

助力天津现代化大都市建设

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系统谋划和总体部署。《意见》出台后,市水务局按照中央精神和水利部安排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围绕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谋划贯彻落实措施。

一、层层宣贯,认真研究部署

《意见》出台后,市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先后4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逐条逐项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措施。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委区政府也相继召开党组会或常委会议,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二、理清思路,明确目标任务

将《意见》要求同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围绕落实市委十二届一次、二次全会精神,建设天津市现代化大都市“四高”目标和市委“十项行动”总体安排部署,树立“大水保”工作理念,发挥部门协同作用,对标对表《意见》和水利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基本确定我市目标为:到2025年,水土保持率达到98.55%;到2035年,水土保持率达到99.34%,提前完成国家下达我市的水土保持率目标。

三、规划引领,强化顶层设计

结合天津市实际,提出构建完备的水土保持工作协调体制机制,强化规划引领、加强投入保障、发挥考核作用,通过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推动蓟州山区、滨海平原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抓好于桥水库水源地等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和治理,提高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水平,助力我市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创新机制,强化预防保护

贯彻新发展理念,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完善监管信息共享、违法线索互联、案件通报移送等制度。加强人为水土流失防控,打造北部山区清洁小流域建设和平原区水土流失治理2个亮点,建立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和区域评估后水土保持监管2个方面制度,运用遥感监管、信用惩戒、履职督查、技术服务单位评价等4种监督和管理方式提高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完成蓟州区燕山山地生态综合治理、市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评价、国家级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创建、智慧水土保持管理平台建设等4项重点任务。

五、协调联动,发挥合力作用

建立以发展改革、财政、规划资源、生态环境、水务和农业农村部门为主的市、区两级水土保持工作协调机构,明确部门责任分工,畅通沟通渠道,形成上下协同联动合力,切实解决水土保持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整体提升我市水土保持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牵头组织,强化目标考核

市水务局牵头组织好市级各部门深入推进《意见》贯彻落实,常抓各部门承担的任务落实情况跟踪督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标天津市水土保持规划,对表2025和2035年时间节点任务目标,对各区委区政府进行目标责任考核,确保《意见》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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