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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2010-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陕甘宁梯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顺利完成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7-1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和项目建设管理的要求,2013年6月至7月,由甘肃省水利厅、甘肃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共同组织,有关市(州)水土保持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参加,对2010-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陕甘宁梯田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 本次竣工验收涉及白银、临夏、庆阳、平凉、天水、定西、兰州等7个市(州)的靖远、永靖、华池、清水、崆峒、渭源、榆中等17个县(区),验收组采用内外业结合的方式,通过随机抽取图斑、查看工程现场、查阅档案资料、审查资金管理、听取专题汇报对项目的计划执行、建设管理、资金管理、工程质量、财务管理、工程审计及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核查。 验收组认为,各项目县(区)政府和有部门高度重视,项目建设管理逐步规范,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逐年提高,资金管理和使用符合要求,档案资料比较齐全。各县(区)按计划完成了治理任务,各项措施质量达到了验收标准,工程运行管护措施基本落实。项目区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取得了较好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同意通过竣工验收。同时,验收组对规范项目管理、落实配套资金、完善档案资料、抓好建后管护等方面提出了整改完善意见,要求各项目县(区)切实采取措施整改到位。 甘肃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陕甘宁梯田建设项目实施三年来,17个项目县(区)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29.05平方公里,占计划的101.3%,其中:坡改梯32.06万亩,水保林1.64万亩,种草0.67万亩,田间道路957.8公里;完成总投资30217.8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0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4974万元,自筹及群众投劳折资11243.88 万元。 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长治科供稿,组宣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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