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交流

成勘院书面交流材料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11-1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实践 成勘院环保处 近几年来,通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的积极倡导和各水电参建队伍的努力,我国初步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水土保持监理管理及技术规范体系,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通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有效控制和消减了工程建设新增水土流失,切实改变了各大中型水电水利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形象面貌,对协调和促进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谐双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是国内较早涉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单位。先后承担了四川岷江紫坪铺水利枢纽工程、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工程、雅砻江锦屏一级水电站工程、雅砻江官地水电站工程、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工程、大渡河大岗山水电站工程、大渡河长河坝水电站工程、大渡河黄金坪水电站工程等项目施工期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在完成监理任务的同时,也结合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在缺乏可借鉴的经验和先例的情况下,开展了积极的思考和探索,初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水电水利工程施工期水土保持监理技术体系。现将我院在工作中的主要经验及一些体会认识总结如后。 一、 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监理必要性 水电建设工程,具有工程规模大、施工区域相对狭窄、施工期长的显著特点。工程施工分标多、参建单位多(通常多家施工单位、多家监理单位)。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和措施要求,更多的是合并到各土建工程标,少数水土保持专项工程独立成标和发包。在对合并成标的水土保持措施和项目实施水土保持监理管理时,施工单位要同时面对工程监理和水土保持监理,容易发生监理多头管理,可能导致施工单位得到的监理指令混乱,监理单位之间也可能发生推诿责任的情况。而由工程监理承担监理任务的土建工程标中的水土保持工程和措施项目,如果水土保持专项监理不介入或介入不及时,通常会导致项目的“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较差。因此,水电工程施工期在及时引入水土保持监理,以及如何理顺监理体系,明确工程监理与水土保持监理在业务重叠部分的职责划分,对于水土保持项目和措施的落实十分重要。 二、 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机构的介入时段与设置方式 鉴于水电工程建设特点,自在紫坪铺工程之后,我院介入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管理和监理等各项工作的时段,往往提前至项目施工筹建或施工准备期。由于水土保持专业监理的及时介入,较好的推进和落实了后续水土保持措施设计、招投标及水土保持监测等工作,全面有效的保障了水保措施“三同时”制度的落实。 另一方面,在我院承担的水电工程施工期水土保持监理工作中,合同工作范围包括施工区水土保持项目和环境保护项目,因而我院设置的现场监理机构是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综合监理。事实上,鉴于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的紧密联系,设置综合监理是具可操作性且合理的机构设置方式,还可节约监理资源,便于管理等。 针对前述的关于明晰工程监理和水土保持监理之间责任和义务的问题,经过与相关业主的探索并在其支持下,我院承担的监理项目均采取了专项水保环保监理与业主水保环保管理一体化的机构模式(监理人员同时也是业主水土保持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也就是水保环保监理既承担监理任务、也承担业主授权范围内的水保环保管理业务,特别是以业主身份处理与工程监理之间的业务,有效化解了水保监理与工程监理之间的问题和矛盾。 三、 水土保持项目分类管理的思路和作法 在水土保持监理与业主水土保持管理一体化的基础上,针对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状况,需要明确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管理、工程监理的水土保持工作职责。为此,需结合水土保持项目发包方式、项目的专业特点、施工及运行管理的阶段性差异和要求等,对水土保持项目进行合理的分类。项目分类后,有利于监理单位针对性制定监理细则、确定工作方法。 在我院承担的项目中,通常按4类项目的划分开展工作。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Ⅰ类项目:与土建工程一并发包的水保措施项目。此类项目通常不具备独立发包条件。 Ⅱ类项目:可以单独成标和发包的水保专项设施建设、监测项目和研究项目。 Ⅲ类项目:已建成的水保设施运行维护类项目。此类项目也可以单独发包。 Ⅳ类项目:水保综合管理类项目。对外,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及办理相关手续;对内,各参建单位水保事务的管理和工作协调。 Ⅰ类水土保持工程项目 表1 序号 工程项目 监理责任单位 监督管理责任单位 1 各主体工程标中的水土保持措施项目 工程监理 水保环保管理中心 1.1 导流及围堰工程水土保持措施 工程监理 水保环保管理中心 1.2 厂房工程水土保持措施 工程监理 水保环保管理中心 1.3 大坝工程水土保持措施 工程监理 水保环保管理中心 1.4 坝肩开挖工程水土保持措施 工程监理 水保环保管理中心 2 前期及辅助项目中的水土保持措施项目 工程监理 水保环保管理中心 2.1 生活营地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措施 工程监理 水保环保管理中心 2.2 场内、场外交通公路水土保持措施 工程监理 水保环保管理中心 2.3 施工区场平工程水土保持措施 工程监理 水保环保管理中心 2.4 供用电工程水土保持措施 工程监理 水保环保管理中心 2.5 供用水工程水土保持措施 工程监理 水保环保管理中心 Ⅱ类水土保持项目 表2 序号 工程项目 监理责任单位 监督管理责任单位 1 渣场防护工程 水土保持监理或工程监理 水保环保管理中心 2 绿化及生态恢复工作 水土保持监理 水保环保管理中心 2.1 生活营地植被恢复及景观工程 水土保持监理 水保环保管理中心 2.2 交通道路绿化工程 水土保持监理 水保环保管理中心 2.3 渣场绿化工程 水土保持监理 水保环保管理中心 2.4 生产设施场地绿化工程 水土保持监理 水保环保管理中心 3 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理 水保环保管理中心 4 水土保持研究项目 水土保持监理 水保环保管理中心 Ⅲ类水土保持项目 表3 序号 工程项目 责任单位 1 绿化工程运行监理和管理 水土保持监理、水保环保管理中心 2 渣场运行监理和管理 水土保持监理、水保环保管理中心 3 其他水土保持项目运行期监理和管理 水土保持监理、水保环保管理中心 Ⅳ类环保水保项目 表4 序号 综合管理项目 责任单位 1 日常水土保持管理工作 水保环保管理中心 1.1 编制水土保持月报、半年报、年报及不定期简报 水保环保管理中心 1.2 现场水土保持管理人员培训及专业技术支持 水保环保管理中心 1.3 监测单位资质审核、监测方案审核及调整、监测成果审核 水保环保管理中心 1.4 协助组织专家组现场检查和调研 水保环保管理中心 1.5 整理各专项水土保持工程实施及投资完成情况等资料 水保环保管理中心 1.6 整理水土保持专项工程的相关资料 水保环保管理中心 2 协助业主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及办理相关手续 水保环保管理中心 2.1 协助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缴纳事宜 水保环保管理中心 2.2 协助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 水保环保管理中心 2.3 协助办理水土保持相关手续 水保环保管理中心 3 对参建单位水土保持事务的管理 水保环保管理中心 3.1 施工组织设计水土保持措施审查 水保环保管理中心 3.2 承包商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 水保环保管理中心 3.3 对工程监理的水土保持管理和考核 水保环保管理中心 4 水土保持其他管理工作 水保环保管理中心 四、 水土保持项目管理的职责划分 按照项目分类结果,分别确定相应监理单位和管理机构的职责: Ⅰ类项目: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水土保持措施项目,其监理责任主体为工程监理。水土保持监理和水保环保管理中心承担监督管理的责任。 水土保持监理应参加招标文件的审核、投标文件的审查等,招投标文件包括施工和监理。 此类项目实施过程中,以水土保持监理或水保环保中心的身份审查承包商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等涉及到的水保环保内容,协助、指导主体工程监理,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已审核施工方案实施各项目水保环保措施; 水土保持监理参加项目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以及各项目水保环保措施实施过程中的资料收集、积累及相关工作。 Ⅱ类项目: 可由水土保持监理独立进行监理。水土保持监理应参与此类项目的招标工作,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合同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监理,具体内容及技术手段、方法按工程建设相关规程执行。 Ⅲ类项目: 组织运行管理单位制定运行管理制度,制备运行报表,督促水土保持专项设施的运行维护。由水土保持监理承担监管责任。 水土保持监理应对水土保持专项设施进行巡视检查,检验其运行效果,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督促运行管理单位加强对专项设施的维护,确保各项设施正常发挥其功能。形成完善的运行管理资料库。 Ⅳ类项目: 水土保持综合管理类项目,由水土保持监理承担监管责任。就工程建设水土保持事务代表或协助业主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及办理相关手续,并代表甲方承担对各承包商或参建单位水土保持事务的管理职责。 五、 水土保持监理目标控制措施 1、总体程序和措施 (1) 参与招投标文件审核:以批复的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为依据,审核招投标文件中水保、环保的相关条款。招、投标文件均必须有满足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要求的水保内容。 (2) 根据本监理机构质量控制体系及业主相关要求编审监理规划; (3) 根据本监理机构质量控制体系编审各水土保持工程及措施项目的监理实施细则; (4) 根据本监理机构监理实施程序及经批准的监理规划、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开展监理工作; (5) 及时组织和参与工程预验收, 提出水土保持整改意见和监理评估报告; (6) 参加合同项目完工验收, 签署水土保持监理意见; (7) 及时归档监理资料。 2、Ⅰ类项目监理措施 (1) 项目招标前,审核招标文件中水保的相关条款,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 (2) Ⅰ类项目实施的过程监理,由土建工程监理单位实施。Ⅰ类项目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监理应协助土建工程监理,审查承包商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等涉及到的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内容,协助、指导主体工程监理,要求承包商落实“三同时”制度,严格按设计要求实施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3) 水土保持监理参加Ⅰ类项目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验收时,水土保持监理就Ⅰ类项目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功能等能否满足合同和设计要求签署监理意见。 (4) 资料管理工作。收集Ⅰ类项目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过程中的设计文件、工程进度款资料、验收签证等相关资料,并建立统计台帐,为工程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打下基础。 3、Ⅱ类项目监理程序和措施 Ⅱ类项目是独立成标和发包的水土保持专项工程,其监理程序和监理措施,应按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的相关规程规范执行,分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制定监理措施,对工程进度、质量、投资进行控制,并开展工程信息管理和施工协调管理。本类项目的监理手段是较为成熟的,此处不再赘述。 4、Ⅲ类项目监理程序和措施 Ⅲ类项目就是对水土保持专项工程运行期进行管理。 (1) 督促运行管理单位对专项设施的运行维护工程。 (2) 组织运行管理单位,制订针对性的运行管理制度、运行台帐制度、运行信息管理制度等。 (3) 对水保专项设施进行巡视检查,结合监测成果检验其运行效果,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督促运行单位加强对专项设施的维护,确保各项设施正常发挥其功能。 (4) 理清工程建设与水土保持的关系,以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工区环境美化。 (5) 对征地范围内施工用地区的植被砍伐加以控制,限制工程建设参建单位及人员对用地区以外植被的破坏;及时实施施工区的生态恢复和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并结合工区名木古树保持要求开展就地保护,移植和假植工作。 5、Ⅳ类项目监理程序和措施 (1) 受业主委托,承担业主委派的日常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工程水土保持的管理工作,就工程建设水土保持事务代表或协助甲方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及办理相关手续,并代表甲方承担对工程各承包商或参建单位水土保持事务的管理职责。 (2) 协助业主,制订、完善工程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确保工程水土保持管理体系完备、运转正常。 (3) 做好与项目所在属地市、州级及以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跟踪工程建设过程中国家水土保持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工程水土保持工作内容。 (4) 协助业主进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合同项目验收,协助业主及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组织水土保持专项工程验收。 六、几点认识 1、建设业主须有强有力的领导和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高度重视。项目投资业主是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主导力量,业主的水土保持理念,会影响工程参建各方的水土保持认识和参与热情,并直接表象于各项水土保持工程绩效。 2、水土保持措施深化设计十分必要。工程建设期,枢纽工程通常要开展优化设计,在场地布置、施工进度、施工强度等方面均会产生较大变化,而开展水土保持工作依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工作基础是可研设计成果,主体工程优化设计和深化设计导致的水土保持变化,必须通过深化水土保持设计加以解决。也就是说,可研之后,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措施的规划设计、招标设计、专项措施设计及科研项目等。 3、在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实施水保临时措施,并重视水保措施的过程控制,是水土保持监理不能忽视的方面。 4、重视施工招标文件的水土保持技术条款,也要重视监理招标文件水土保持条款的调整。工程监理是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在监理合同文件中就明确工程监理的水土保持管理责任、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内容、工作目标、与水土保持监理的协调配合等问题,有利于工程水土保持管理体系的规范化、程序化运转。 5、管理过程须有持续的跟踪考核和改进。因为,工程中的水土保持措施无论是工程量还是投资都只是工程的一小部份,容易被忽略和忽视。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