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督查山西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6-1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5]82号)的统一安排部署,由黄委水土保持局、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组成的督查组,于2015年6月1日—8日,对山西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严格按照水利部《通知》和《督查工作要点》等有关要求,随机抽取了神池县、交口县、隰县、乡宁县、沁水县5个项目县的8个项目区进行了现场核查。抽查的工程项目涉及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国家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等四类工程。 督查组通过现场核查、听取汇报、座谈交流、询问答疑、查阅资料等方式,从项目组织领导、前期工作及信息化、计划执行及资金使用、建设管理、工程进展及验收审计等五个方面,按项目类型分别对每个项目进行了评价打分。并在查阅资料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县抽查的情况,从日常管理及信息化、前期工作、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工程进度、检查验收等六个方面对山西省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打分。同时,督查组就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打分依据、评价结果、整改意见和建议等与地方政府及省、市、县有关水保部门进行了沟通、反馈。 黄委水保局孙浩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