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全面开展《水土保持法》施行五周年纪念宣传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6-03-0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6年2月18日,河南省水利厅启动了《水土保持法》施行五周年纪念宣传活动。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施行五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办水保〔2016〕15号)精神、结合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全省各地以此为契机,集中力量,创新方式,统一集中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
一是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贯穿于宣传活动的全过程和各领域,为“十三五”水土保持改革发展提供良好舆论氛围和强大精神动力。突出宣传搞好水土保持是推进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河南的重要内容,使公众了解水土保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重点宣传《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等配套法规的重要制度和精神实质,切实提高全省水土保持工作人员履职尽责和依法行政的水平及能力;同步宣传表扬《水土保持法》宣传五年来生产建设项目和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作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通知各地,按照水利厅制定下发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五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豫水保〔2016〕3号),围绕宣传主题,通过网络、画册、展板、户外宣传广告、街头咨询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宣传方式,突出宣传河南省近来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重要作用和先进典型,集中展示水土保持工作的发展,强调水土保持的基础地位和重要作用。依托水保科技示范园、教育实践基地和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同时坚持宣传活动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项目,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氛围。
河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