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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水利厅组织开展水土保持法施行五周年纪念宣传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6-03-0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6年3月1日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五周年纪念日。为了进一步做好宣传贯彻工作,2月22日云南省水利厅以云水保〔2016〕9号文向各州(市)水利(水务)局转发了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施行五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全面安排部署了全省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各项工作,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州(市)水利(水务)局要把《水土保持法》施行五周年宣传活动作为全国水土保持法治宣传和国策宣传教育的重点工作,认真组织、精心策划,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做到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保障经费,务求使宣传活动有声有色,取得实效。 二是围绕主题,突出重点 。各州(市)水利(水务)局要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这个主题,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贯穿于《水土保持法》施行五周年宣传活动的全过程和各领域,为“十三五”水土保持改革发展提供良好舆论氛围和强大精神动力。要突出宣传搞好水土保持是推动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全面总结“十二五”期间水土保持工作成效及取得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使社会公众了解水土保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突出宣传《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的重要制度和完善配套法规体系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突出宣传五年来生产建设项目和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作的先进典型,发挥其模范带头和示范引导作用。 三是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各州(市)水利(水务)局要在充分总结“十二五”水土保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积极配合人大、政府和水土保持委员会组织召开《水土保持法》施行五周年座谈会、研讨会等,要大力推动水土保持宣传教育进党校工作,要综合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推出一批感染力、号召力强的宣传教育精品。 四是要求2016年3月1日前后,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好宣传纪念活动,并在有关权威媒体上集中推出一批有分量的水土保持宣传纪念文章和新闻报道,形成规模大、密度高、形式新的舆论宣传氛围。要积极筹划制作一批高水平的水土保持公益宣传电视作品,普及水土保持知识、传播水土保持理念、警示水土流失危害、展示水土保持成效,并要求各地做好宣传信息报送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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