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施行。这是我国水土保持工作发展和水利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对进一步依法保护水土资源,加快水土流失防治进程,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十二五”期间,长江流域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依法推进水土保持工作,以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土资源为主线,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在改善生态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全面开展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流域水土保持工作进入了新的快速发展阶段。
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十二五”期间,长江流域各地以贯彻落实修订后的水土保持法为契机,积极推进水土保持法配套法规建设,流域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省级水土保持实施办法或条例,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标准,水土保持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全流域共计有565个县分2批开展了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创建活动,其中455个县顺利通过达标验收,基本实现了配套法规体系“五完善”、履职能力 “五到位”、监督管理工作“五规范”和监督管理制度 “五健全”,流域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监督管理依法强化。“十二五”期间,流域各地依法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积极加强和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设施验收、规费征收和案件查处等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流域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达4.8万个;1.15万个项目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的要求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流域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对7.38万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8000多起,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近30亿元;生产建设单位投入水土保持资金1200多亿元,防治水土流失面积近2万平方公里。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坝区)、中缅油气管道工程(国内段)等7个生产建设项目被水利部命名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流域破坏大于治理的被动局面总体上开始扭转,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初步形成。
综合治理提速增效。“十二五”期间,全流域累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08万平方公里,其中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51万平方公里,完成中央投资100.81亿元。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坡耕地治理试点工程、石漠化治理项目、丹江口水库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稳步推进,革命老区水土保持工程启动实施,云贵鄂渝世行贷款水土保持项目通过了世行的评估验收。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已覆盖了流域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17个县(市、区),水土流失治理速度加快,投资倍增。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与2000年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成果相比,全流域水土流失面积减少了14.5万平方公里,减幅达27%,水土保持在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脱贫致富,保障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彰显。
基础工作不断夯实。《长江流域综合规划》、《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分别获国务院批复,《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南方崩岗防治规划》已先后实施并取得成效,流域各省水土保持规划(包括“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序开展,流域水土保持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开展了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及使用管理、南方崩岗、紫色砂页岩、喀斯特地区等不同流失类型区土壤侵蚀机理和防治技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防治技术等专题研究和流域(片)水土保持三级区划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嘉陵江流域水土保持防治成效等专题调研,取得了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并推广应用。
监测工作有序推进。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二期工程建设顺利完成,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得以进一步加强与完善,初步建成了1个流域中心站、18个省级监测总站、107个地级监测分站、300多个监测点。开展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水土保持专项普查工作,全面查清了流域水土保持基本情况。启动实施了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3年完成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监测面积26.53万平方公里,完成1039个水土保持普查单元调查工作,对不同水土流失类型区的13条典型小流域、25个典型监测点进行定位观测。国家重点工程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持续开展,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协作网建成运行,五年共发布省级以上水土保持公报43份,水土保持监测预报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流域和省级用户的安装使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现场应用系统在监督检查中逐步推广应用,利用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开展了预防监督“天地一体化”监管示范;长江委在流域层面建成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管理信息系统、云贵鄂渝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丹江口水土保持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和水土保持规划数据查询系统等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流域各省启动了省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开发,部分系统建设已初步具备运行条件。流域及各省水土保持本底数据库、基础数据采集传输系统、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建成,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
宣传教育与时俱进。“十二五”期间,流域各地围绕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开展了形式多样、广泛持久的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各地共开展水土保持大型宣传活动200余次,在中央和省级电视台播报水土保持新闻、公益广告等252条,制作水土保持专题片20余部、印发出版水土保持宣传画册、科普读物逾百万份(册);在9个省(直辖市)21个(市、州)开展了水土保持国策教育进党校试点工作,水土保持法制意识和生态文明意识不断深入人心,形成了良好的水土保持舆论氛围。已建成的25个国家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和6个中小学生水土保持社会教育实践基地,水土保持示范、科普、宣传、教育和科研推广作用日益凸显。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十八届五中全会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了“十三五”规划十大目标任务,提出要坚持绿色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要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创新驱动带、协调发展带。党中央、国务院的英明决策和战略部署为长江保护开发与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把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和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依法行政、改革创新,积极推动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