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突出机制完善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11-2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严格执行任务目标责任制,实行县领导挂钩联系乡镇水土保持工作制度,完善水土保持考核检查制度。一是强化能力建设。以“五完善、五到位、五规范、五健全”为工作目标,深入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活动,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增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履行职责能力。二是强化依法行政。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法》、《矿产资源法》,制定出台《永春县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突出抓好预防保护、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控制新的水土流失。三是强化联合检查。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作为开发建设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把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联合检查的重要内容,对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采石、采矿点坚决予以关闭,规范开发建设行为,防止新的人为水土流失。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坚持以清理“五乱”为重点内容,强化重点地区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以桃溪、湖洋溪流域、东关重要饮用水源区以及主要公路两侧和面城一重山为重点区域,加大自然生态景观保护力度,坚决取缔无证采石取土,坚决制止侵占河道和向河道倾倒弃土废渣和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有效保护饮用水源和沿溪沿路面城一重山的生态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