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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宁都周密布署稳步推进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7-0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切实、有效地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增强全民的水土保持国策意识和法制观念,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工作的社会地位,根据水利部颁发的《全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和省水利厅颁发的《江西省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县的水土保持工作实际,宁都县进行了周密布署,并逐步抓好落实,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争取领导重视。为引起社会各界层对该项工作的关注,宁都县水保局及时向县主要领导详细汇报了该项工作的内容,并结合全国和全省的形势,强调了这次教育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县委书记和县长十分重视,立即指示召开了宁都县水保委成员座谈会,就如何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进行了座谈,与会人员纷纷进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宝贵建议,并决定县委、县政府联合下文,召开宁都县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动员大会。
    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以增强全民的水土保持国策意识和忧患意识,树立‘生态文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目的,坚持面向各级领导干部、面向社会公众、面向广大青少年、面向治理区群众,采取以大众媒体宣传为主,其它宣传手段并进,在全县范围内,有计划,有重点,分步聚开展广泛、深入、持久的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使全社会深该认识到我县水土流失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自觉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共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形成‘水土保持人人有责’良好氛围”这一指导思想。提出了从2008年起用3左右的时间,达到“三提高”、“三增强”的工作目标, “三提高”即提高全民水土保持国策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各级水土保持管理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的积极性;“三增强”即增强全民保护水土资源的意识,增强开发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的自觉性,增强各级领导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同时,方案中还明确了这次宣传教育行动的主要任务、具体实施的内容和方式,该方案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三是落实人员,提供经费。为使这项工作长抓不懈,不搞形式和不走过场,做到行动有方案、工作有计划、人员能到位、经费有保障、措施能落实、宣传有效果,达成预期的工作目标,县水保局明确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长期抓,其它同志协同配合抓”的工作责任制,组建了由三人组成的宣传教育行动报道组,全程负责该项工作的信息收集和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同时已安排了起动资金5万元。
    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按照计划紧张有序地开展,动员大会通知已下达;在昌厦公路县城入口处拟修建长10米、宽4米,顶高6米的大型永久性水土保持宣传牌,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定了承建单位,已破土动工;计划在县域内两条主要交通要道——昌厦公路和临宁公路旁每隔一公里安插一块高2米,宽3米的塘瓷水保宣传牌共100块已经开始制作。
 
    宁都县水土保持局   符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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