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部署

鄂竟平副部长主持召开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7-10-1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7年10月15日,水利部鄂竟平副部长主持召开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办公厅、政策法规司、水土保持司、驻部监察局、水利报社和各流域机构的负责同志。
鄂竟平副部长要求:首先水利部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这么大规模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这在水利部还是第一次,部党组十分重视。水利部领导小组一定要加强指导、督促和协调。积极推动各省、区、市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协调行动的机制,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制定专项行动计划,有计划、按步骤开展工作;组织督察巡视组,指导各地专项行动的工作进展。
其次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这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水利部领导小组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到涉及到专项行动的工作不推、不拖、不应付,形成合力,确保效果。这次专项行动,水土保持司承担主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土保持司,责无旁贷,要主动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通报专项行动的情况,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各项工作;办公厅要积极加强综合协调,促进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政策法规司要加强政策法规的支持和配合,促进各地依法开展好监督检查工作;监察局要配合加强纪检监察工作,防止和纠正专项行动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水利报社要将专项行动作为近期重点宣传内容之一,开辟专栏,组织一系列深入采访,加大力度,形成声势,近期要与办公厅、水土保持司尽快拿一个宣传计划。
三是各流域机构要加大工作力度,承担好水利部委托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任务。2004年,水利部已经发文要求各流域机构代部行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职能。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各流域机构要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组织好力量,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要根据水利部领导小组的安排,组织督察巡视组工作,加强对各省专项行动的检查指导。同时,对各省上报的典型违法违规项目进行检查复核,摸清情况,核定事实,为部里实施通报和限批措施提供决策依据。总之,通过大家共同努力,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的职能,确保这次专项行动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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