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部署

曾大林副司长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几点说明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7-10-1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7年10月15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了组织开展好这次专项行动,水利部印发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这个方案共分为指导思想与目标、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工作方式方法、进度安排等五个部分,规范了开展专项行动各方面的要求。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对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再做几点具体解释说明。
一、关于职责分工
1、水利部的职责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指导各地专项行动的开展;二是组织水利部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督察巡视组,对重大违法违规项目进行检查;三是研究确定国家立项的典型水土保持违法违规案件的处理意见。
2、流域机构的职责
一是督促指导本流域内各地专项行动,并承办水利部督察巡视组的有关工作;二是对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水利部的典型违法违规项目进行复核,认定违法违规事实。
3、省级(市、地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
一是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培训,定期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报告和简报;二是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并实施各类行政处理措施;三是选择3~5个典型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报请水利部采取处理措施。
4、县(市、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
一是细化工作方案,制定实施计划;二是对检查范围内的项目进行一次拉网式调查;三是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各类开发建设项目实施行政处罚和处理;四是将拒不停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拒不落实整改要求的开发建设项目上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由市(地)级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处。
二、关于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及工作方式
1、检查范围
所有在建的开发建设项目和近五年内已经完工但未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
2、违法违规行为
第一类是没有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第二类是没有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第三类是没有申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以及水土保持监测、监理、规费缴纳等未按规定办理的。
3、处理方式
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处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违法违规情节和后果的轻重,分别采取责成整改、通报、媒体曝光、投资主体限批和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其中问题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大型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报请水利部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媒体曝光,并通报其行业主管部门,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构成刑事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4、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特别是重点版面和重点栏目,大力宣传专项行动各阶段的整治成果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进展情况,曝光违法违规开发建设项目逃避法律责任、野蛮施工、造成严重水土流失及危害的行为和情节。通过媒体曝光一批影响恶劣的案件,营造良好的水土保持执法氛围。
5、鼓励举报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方式对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收集线索,并做好所收集信息的核实复查工作。同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6、印发简报
水利部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简报制度,以通报信息,报导重大事件,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三、关于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启动和培训阶段,今年10月完成;第二阶段,调查、排查、登记、上报阶段,从今年11月到明年2月;第三阶段,分级处理阶段,从明年元月到4月;第四阶段,总结阶段,明年的5~6月内完成。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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