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部署

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工作起步良好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7-11-0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启动会议召开后,各地深入贯彻会议精神,迅速开展了第一阶段即启动培训阶段的各项工作,召开专门会议、成立领导协调机构、制定实施计划、培训基层执法人员等。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了第一阶段的省级启动和培训工作。
  山西、内蒙古、重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召开了启动动员会议,制定并下发了专项行动实施计划;广东在省水利厅网站上开辟了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专栏,集中发布专项行动各类信息;辽宁省分三期在沈阳市、丹东市举办培训班,轮训全省监督执法人员;北京市提出专项行动中要严把项目审批关,做好三件事,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二是与各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三是展开拉网式执法检查。为确保流域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黄河水利委员会公告了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黄河上中游管理局提出了近期的五项重点工作,一是制定专项行动计划,二是开展执法培训,三是推动流域内各省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四是强化宣传、监测、水政等部门协作,五是摸清情况、核定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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