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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检查组赴十堰市检查水电项目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7-11-1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11月5日到7日,由湖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农电处、水政监察总队、水保监测中心等处室组成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检查组,对十堰市水电项目水土保持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奔赴郧西、竹溪两县,现场查看了玉皇滩和周家垸水电站项目建设工程,听取了业主单位对水电站建设及水土保持情况的介绍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情况汇报,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后续设计,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的落实,水土保持的监理、监测,水土保持规费交纳等方面进行了座谈。
    检查组认为,项目建设单位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保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在水电站的建设过程中,能做到少挖多利用,基本上保证了挖方与填方的平衡,并尽量利用弃渣填筑水电站生产和生活区用地,对弃渣场复耕造田等。检查组同时指出了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水土保持措施落实还不到位;二是仍然存在着乱弃、乱倒等现象;三是生活区未及时进行土地平整等。检查组同时提出了整改意见。
    水利厅水土保持处李传刚处长指出,十堰市和郧西县、竹溪县水利部门通过宣传,大部分开发建设单位都已经有了水土保持意识,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对水土保持保持监督执法工作也能够积极配合,但也还存在着部分开发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不够,存在着乱挖、乱弃、乱倒现象。他指出,十堰市按照水利部和水利厅的行动方案,迅速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全市及各县(市、区)进行了安排部署;他要求大家要进一步认真学习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的文件精神,领会此次行动的意义、目的和任务,做好宣传工作,同时对所辖地区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心中有数,根据专项行动的安排,积极迅速地开展监督执法工作。
  (彭群、郭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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