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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核查陕西省上报太中银铁路水土保持违法案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7-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7月6-8日,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监督处朱晓勇处长带队,对陕西省上报建议水利部处理的太中银铁路陕西段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情况和事实进行了核查。
    核查组先后对太中银铁路陕西段吴堡、绥德、子洲、横山、靖边、定边县境内的施工现场进行了检查,重点查看了取土场、弃渣(土)场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并召开了有市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榆林市协调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方案编制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等单位参加的座谈会。
    核查组认为陕西省上报建议水利部处理的太中银铁路水土保持违法案件事实基本属实。针对存在问题,核查组提出以下八点要求,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二是抓紧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后续设计,8月底前完成所有渣场的工程设计,年底前完成其它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设计文件报沿线监督管理机构备案。三是严禁乱堆乱弃弃土弃渣和随意取土,对随意倾倒在沟道、河道的弃土弃渣要及时予以清理。四是弃渣场要按照先拦后弃的原则,切实落实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五是对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要予以赔偿。六是弃渣场位置及设计变更要履行水土保持措施变更报批手续。七是落实临时防护措施,切实减少施工过程中的人为水土流失。八是做好水土保持工程的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监督处王坤平副处长、张宇龙科长、陕西省水土保持局监督处彭晓刚副处长及市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的负责同志参加了核查。
   
    陕西省水土保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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