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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第10期简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4-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
 
 
 
 
简 报
 
 
第十期 2008年4月22日
 
 
水利部巡视组检查黄河流域(片)水土保持
 
监督执法专项行动
 
3月24日~4月1日,水利部黄河流域(片)巡视组对新疆、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和山西7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进行了检查、指导和督促。
检查期间,巡视组深入了解了各地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对下阶段的专项行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强调分级处理阶段是专项行动的关键、攻坚和出效果的阶段,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下定决心、坚定信心,严格按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依法处理不编报方案、不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不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等典型水土保持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
同时,巡视组对各地的做法和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重视程度高,陕西、宁夏、新疆三省(区)厅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团场都成立了以团长或主管副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二是参与部门广,山西省水利厅及时向省政府法制办、交通厅、煤炭工业局、省电力公司等通报专项行动情况,协调行动;青海省政府部署省发改、经贸、水利、国土、安监、工商、环保等部门联合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效果显著。三是工作力度大,各省(区)对检查范围内的生产建设项目均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逐一造册登记,建立档案,做到调查详细,登记准确,不重不漏。截止目前,黄河流域(片)共调查各类生产建设项目15759 个(不含河南、山东两省,下同)。四是分级处理有的放矢,黄河流域(片)已排查出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4436个,下发整改通知书3464份,迅速打开了工作局面。五是社会影响大,青海省水利厅及时将专项行动工作进展上报省人大和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取得了他们的关注和支持;山西省水利厅与省电视台制作了专题片《守住一方水土》,并在山西经济日报头版发表了宣传文章;内蒙古自治区已编发专项行动简报12期,共2000余份。
 
黄河流域(片)各省(区)第三阶段工作有序进行
 
目前黄河流域(片)已全部进入专项行动第三阶段,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分级处理,共下发整改通知书3464份。
陕西省:共排查出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199 个,其中省级以上立项的19 个、市级18个、县级162个,已发出整改通知书143份。在此基础上,省督查组还对36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重点现场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向生产建设单位提出了明确的限期整改要求。
山西省:共排查出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495 个,下发整改通知书312份。
内蒙古自治区: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和《履行法律责任告知书》1400余份,大多数接到通知书和告知书的生产建设项目正在积极采取措施补充、完善有关工作。
甘肃省:共排查出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521个,已下发限期编报水土保持方案通知书73份,限期整改通知书96份,水土保持行政规费收费通知书58份,要求尽快开展监理、监测工作的函242个。
宁夏回族自治区:共排查出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1022个,下发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整改通知书590份,要求落实防治措施、监理、监测工作整改通知书236份。
青海省:共排查出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878个,已对其中的省级以上生产建设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34份,各州县对辖区内的生产建设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280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排查出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97个。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排查出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1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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