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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第12期简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5-0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
 
 
 
 
简 报
 
 
第十二期 2008年5月8日
 
鄂竟平副部长赴松辽流域巡视指导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
 
4月28-30日,鄂竟平副部长赴内蒙古东部的呼伦贝尔市和兴安盟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巡视检查。鄂竟平副部长一行现场检查了宝日希勒露天煤矿的矿坑采区拦挡措施、场区绿化措施、排土场种草措施等,对建设单位积极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各项措施以及取得的效果表示满意,强调植物措施配置要因地制宜,保证成活和长期发挥效益,要加强水土保持监理、监测,保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
鄂竟平副部长一行听取了内蒙古自治区及两市(盟)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汇报,深入了解了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充分肯定了松辽委、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在专项行动中的做法和成效,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把监督执法工作引向深入。一是要敢于执法。要克服畏难情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不留死角。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重大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二是要善于执法。执法人员既要掌握有关必备知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还要有处理复杂问题的应变能力。查处案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法律法规适用准确、处罚得当。三是通过专项行动把近年来执法中的一些突出问题解决好。理顺执法关系,扩大执法领域,真正把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到位,房地产开发、农林开发、乡村公路建设和工业园区建设等地方开发建设项目也要纳入本次专项执法范围,进行清理整顿,严格查处。要通过这次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的申报率、实施率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
参加巡视检查的还有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刘震司长、松辽水利委员会党连文主任、武龙甫副主任和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戈锋厅长等。
 
四川省按时上报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
 
典型违法违规项目
 
4月30日,四川省水利厅根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按时上报了4个典型违法违规项目。
四川省水利厅为了做好典型违法违规项目的上报工作,一是对全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摸底排查,会同相关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对50多个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督察,印发了19份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限期整改通知书。二是及时向各市(州)下发了《关于及时上报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典型违法违规项目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向省水利厅上报典型违法违规项目。截止4月24日,各市(州)累计上报36个典型违法违规项目。省水利厅根据各市(州)上报的典型违法违规项目情况并结合省级督察掌握情况,向水利部上报了 4个典型违法违规项目。
 
湖北省荆门市水土保持专项行动
 
第三阶段工作显执法效力
 
近日,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由掇刀区水利局申请强制执行的5起房地产开发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违规案件,正式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008年3月,荆州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进入第三阶段。全市监督执法人员坚持调查、排查、登记全面准确到位,限期整改和案件查处到位,水土保持防护措施落实和违法行为处罚到位;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搞一刀切,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先礼后兵”,对轻微违法违规项目发出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和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予以坚决查处。
截止目前,全市6个县(市、区)共核查了154个生产建设项目,共发出整改通知21份,其中要求补报方案的18份,要求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的2份,要求竣工验收的1份;查处违法案件8起,其中没有编报水土保持方案造成水土流失的5起,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规费的6起;处理决定下达后,已主动履行的3起,申请移送法院强制执行的5起。
下一步,荆门市将跟踪检查生产建设项目的整改工作,对限期整改没有达到要求,拒不停止和纠正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在全市通报,并组织新闻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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