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积极安排部署新水土保持法颁布施行一周年宣传教育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3-0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值新《水土保持法》颁布施行一周年之际,天津市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安排部署,切实搞好2012年水土保持法宣传月活动。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紧紧把握“站在新起点推进水务改革发展新跨越”这一主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深入宣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成立由主管局长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水土保持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二是明确宣传主题。确定 “发展现代农村水务,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大力开展水土流失预防与治理,建设生态宜居城市” 为2012年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 三是制定了宣传计划。在宣传周期间,将组织召开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座谈会、组织举办水土保持技术骨干培训班、组织媒体对水土保持工作成效展开新闻宣传、组织进行水土保持宣传视频的制作等多项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