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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水土保持法》施行一周年河南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成效显著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3-0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3月1日,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正式施行一周年。一年来,河南省以宣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为契机,全方位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在遏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方面成效显著。全省共立案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1000多起,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67份,验收水土保持设施115项,征缴水土保持补偿费5600多万元。其中省厅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250多起,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13份,验收水土保持设施47项,征缴水土保持补偿费2000多万元。着重从以下三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是强化新法宣传工作。提升宣传高度,在新法施行日,召开全省贯彻新《水土保持法》视频会议,省人大常委会铁代生副主任作了重要讲话,并在紫荆山广场举办了大型户外宣传活动。邀请参与起草新水土保持法的水利部水保司牛崇桓副司长到河南专题宣讲新水土保持法;创新宣传形式,采取发放新《水土保持法》单行本、手机短信、电视、报纸、领导署名文章、街头宣传、水保知识进课堂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强化宣传内容,着力宣传了新水土保持法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制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制度、水土保持补偿费收缴制度及法律责任;突出宣传效果,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特别是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的水土流失防治意识和法律责任。
    二是强化横向联系协调工作。主动向省发改委、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等省有关厅局发函沟通,请他们在立项备案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土地审批及采矿许可审批时,督促生产建设项目及时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协助省水利厅落实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从源头上把好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关,防治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
    三是强化监督执法力度。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措施落实、规费征缴、设施验收等情况的排查摸底,加大了水土保持违法查处力度,开展了催编水土保持方案、催交水土保持补偿费、催验水土保持设施的“三催”专项行动,还专门印制了《限制编报水土保持方案》、《限期交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限期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执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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