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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利川市宣传学习新《水土保持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3-0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新春伊始,为隆重纪念新《水土保持法》实施一周年,营造规模大、密度高、影响深、形式新的浓厚舆论氛围,全市以学习宣传新《水土保持法》为重点拉开了全年工作的序幕。
    一、广泛宣传新《水土保持法》
    2012年2月,我们利用电视、网站、城镇集中电子媒体、闹市区内挂横幅等形式宣传新《水土保持法》,在利川电视台打字幕,在利川新闻网站发布了新《水土保持法实施》的政务公告,并将新《水土保持法》全文在公告后粘贴发布,在利川城区天桥人群集中的电子媒体上打出了“热烈祝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3月1日施行一周年,水土保持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等标语,在《旅游探险》报纸刊登了宣传标语和新《水土保持法》的相关内容,同时局机关挂出横幅,各乡镇由水利服务中心组织了3-5条横幅,全市共挂出宣传横幅68幅。
    市委、政府高度重视本次新《水土保持法》的宣传活动, 3月1日分管副市长在利川电视台发布了新《水土保持法》实施一周年电视讲话,同时市电视台又录制了专题法苑结目,讲话中强调各级党政领导、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添措施、强力度,认真贯彻实施新的《水土保持法》,建设科学有效的目标责任机制,严格执行新的《水土保持法》。
    二、认真组织学习新的《水土保持法》
    2月25日组织局机关干部和乡镇水土保持工作人员,采取辅导讲座与相互提问解答互动的形式,认真学习了新的《水土保持法》。2月26日我们在市人大的主持下,还召开了发改、国土、环保、农业、法院、市政府法制办、水利、林业等十一个部门的学习新法座谈会。使相关部门的领导和同志们更进一步提高了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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