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刘烈玉发表署名文章纪念新《水土保持法》施行一周年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3-1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2年第3期《今日湖北》杂志发表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刘烈玉题目为《立足强化水土保持 支撑建设灵秀湖北》的纪念文章。
文章说,2012年3月1日,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一周年的纪念日。认真回顾一年来走过的历程,对于我们进一步加深理解和贯彻执行新《水土保持法》,把水土保持工作继续推进,具有重要的意义。
文章指出,新《水土保持法》是一部充满艰辛探索和绿色的法律,其修订工作历经5年的艰辛,最终以高票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得以颁布实施,这是水土保持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文章指出,过去的一年,湖北省委、省政府对水土保持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全省水土保持委员会会议,赵斌副省长在会上对湖北“十二五”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将贯彻执行新《水土保持法》确定为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全省各级水利水保行政部门掀起学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的热潮,广泛开展水土保持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宣传活动。以开展“执法年”活动为契机,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的监督管理,水土保持编报率达到95%,实施率和设施验收率明显提升。全年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1012个,水保总投资28.87亿元。全省共治理小流域162条,治理水土流失1670平方公里,占年度计划的111%,超额完成任务。
文章说,湖北省水土流失的形势还很严峻,随着人口增加、工业化、农业开发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生态造成了很大的压力,植被在不断破坏,人为水土流失加剧的趋势还没有得到完全遏制,水土资源退化对经济的制约作用越来越突出,全省仍有水土流失面积5.59 万平方公里,有1300万亩坡耕地亟待治理,而资金投入却严重不足,水土保持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文章指出,作为水土保持的主管部门,湖北省水利厅将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综合协调,进一步加大投入,搞好水土流失的预防、监督和治理,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体系和机制,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加强科研和专题研究,强化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努力推动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实现新跨越。
文章最后指出,我们相信,在湖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方位贯彻实施新《水土保持法》,一定会建设一个经济繁荣、人民富裕、社会进步、山川秀美的和谐湖北!
湖北省水土保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