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市积思广益共谋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3-1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2年3月1日,在新《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一周年之际,吴忠市水务局邀请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局、吴忠市人大、政协、发改委、工信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环保局等十多个单位领导和负责人座谈,共谋吴忠市水土保持工作。
会上,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全区水土流失防治情况和认真实施新《水土保持法》的重要意义。吴忠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法制观念和国策意识,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沟通,加大培训力度,强化监督管理职能,严格执法,为建设和维护全市良好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做出贡献。
与会代表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一是要通过人大执法检查突破执法中的重点和难点;二是为将水土保持方案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首先必须完善行政审批流程;三是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对典型、突出案件要联合监督执法,并通过抓典型、曝光、处罚等措施,加强监管,促进水土保持工作有效开展。
宁夏水利厅水土保持局
会上,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全区水土流失防治情况和认真实施新《水土保持法》的重要意义。吴忠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法制观念和国策意识,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沟通,加大培训力度,强化监督管理职能,严格执法,为建设和维护全市良好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做出贡献。
与会代表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一是要通过人大执法检查突破执法中的重点和难点;二是为将水土保持方案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首先必须完善行政审批流程;三是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对典型、突出案件要联合监督执法,并通过抓典型、曝光、处罚等措施,加强监管,促进水土保持工作有效开展。
宁夏水利厅水土保持局